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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时间:2016-12-16

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积极进取,努力奋斗,按照工作部署,决定举办“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团市委

主办单位:上海教育报刊总社

承办单位:东方教育时报

网络支持:上海教育新闻网(www.shedunews.com)、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月6日。

三、评奖安排

设年度人物奖10名,提名奖10名。

四、参选要求

1.上海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2.参选人在勤奋学习、创业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学法守法、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环保生态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除往届上海市和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外,均可参加评选。

五、申报方式

1.由学校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学校各学院(所)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名,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可作为参选人事迹上报材料的一部分,以MP4视频格式录制,并以光盘形式提交,以1分钟以内为宜。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2017年1月6日前邮寄至活动组委会。相关报名表、参选人事迹及照片等电子版材料,请于2017年1月6日17时前发至活动组委会。

各学院(所)根据通知要求将推荐学生的材料于1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管理科(弘毅楼2013)。

六、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群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公众投票、评议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截止后,活动组委会对所有参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候选人20名。

第二阶段:20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东方教育时报》、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上刊登,展示候选人风采。

公众投票分三个部分:(1)网络投票,在《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开辟专栏,接受公众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以实名制形式进行;(2)活动组委会邀请各高校学工部领导以实名制形式进行投票;(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三阶段:将网络投票、高校学工部领导投票、专家投票结果,分别按照一定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的总分,确定年度人物及提名奖建议名单。活动组委会将年度人物和提名奖建议名单上报指导部门审定并公示。

2.奖励表彰。活动组委会将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及提名奖获得者授予证书、奖杯。

3.宣传。在启动阶段,通过《东方教育时报》、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对2016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进行宣传。

在投票前,《东方教育时报》对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进行介绍。上海教育新闻网、东方教育时报公共微信平台将刊登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的照片、文字。

大学生年度人物评出后,《东方教育时报》将制作大学生年度人物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社会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

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12月10日

附件:2016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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