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
为进一步增强我院本科生的创新意识,调动本科生从事科研活动的积极性,鼓励本科生更多地在权威期刊上高质量学术论文,提升我院本科生培养质量,决定对我院本科生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进行奖励。
一、奖励对象和范围
1.只对我院本科生发表的权威A和权威B刊物的学术论文(不包括研究综述、会议综述、会议纪要、书评等)进行奖励。
2.必须署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二、奖励标准
1.国内权威A论文15000元/篇。
2.国内权威B论文5000元/篇。
三、奖金系数换算
1.如果论文是独立完成的,按100%计算。
2.如果论文是与导师合作完成的,不分排名先后,按100%计算。
3.如果论文是与经济学院其他老师合作完成的,具体奖金系数如下:
(1)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按100%计算;
(2)如果学生为第二作者,按80%计算;
(3)如果学生为第三作者或以上的,按20%计算。
4.如果论文是与经济学院以外人员合作完成的,具体奖金系数如下:
(1)如果学生为第一作者,按100%计算;
(2)如果学生为第二作者,按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