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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拍摄身份证照片的通知

时间:2011-09-06

各院(系)、所:
    经与五角场派出所协商,定于2011年9月10、11日(周六、周日)为我校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集中拍摄身份证照片。具体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1. 户口准备迁入我校的2011级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
     2. 户口已经迁入我校但未换领新身份证的09、10级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10日(周六)户口准备迁入我校的2011级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年级、院(系)、所和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院系 时 间
2011级会计 08:00--09:00
2011级马研
2011级法学 09:00--10:00
2011级数学 10:00--11:00
2011级经济
2011级外语 11:00--11:30
2011级财研
2011级金融 12:00--13:15
2011级人文 13:15--14:00
2011级工商 14:00--15:15
2011级统计 15:15--16:00
2011级公管 16:00--17:15
2011级信息 17:15--18:00

     2. 9月11日(周日)户口已经迁入我校但未换领上海市身份证的09、10级外省市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年级、院(系)、所和时间安排如下:
年级、院系 时 间
09、10级会计 08:00--09:00
09、10级马研
09、10级法学 09:00--10:00
09、10级数学 10:00--11:00
09、10级经济
09、10级外语 11:00--11:30
09、10级财研
年级、院系 时 间
09、10级金融 12:00--13:15
09、10级人文 13:15--14:00
09、10级工商 14:00--15:15
09、10级统计 15:15--16:00
09、10级公管 16:00--17:15
09、10级信息 17:15--18:00

三、拍摄地点:国定路777号校区大礼堂多功能厅(进正门左转)

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原《居民身份证》,如若无身份证凭《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2.本科阶段在上海市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户口已迁入我校的2009、2010级外省市研究生,本科阶段在上海市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户口需迁入我校的2011级外省市研究生,如若未办理过上海市身份证,需要拍摄新的身份证照片。
    3.穿着深色有领衣服,不戴帽子,不佩戴耳环头饰,不蓄胡子,不戴有色眼镜。
    4.发型不要过高、过宽,长发应露出两耳,不遮眉毛,发髻不盘头顶,不化浓妆和染发。
    5.已在我校所属的五角场派出所办理过第二代身份证的,则不需前来拍摄。

五、特别强调:
     1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务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前来拍照,届时请辅导员到场予以协助。
     2.如若未参加本次集中拍摄,以后由本人自行到五角场派出所办理。
     3.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保卫处
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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