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生存现状分析

时间:2009-10-10

崔媛 陈一冰 刘简 王冕

摘要: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用耕地通过征收或征用变成城镇建设 用地的数量不断增加,速度不断加快,由此引发许多社会矛盾,产生了倍受关注 的失地农民问题。本文旨在关注农民在部分或完全失去土地以后一段时期内的生 存现状,以湖北省荆门市两个村落为例,通过其与非失地农民生存情况的对比分 析,分析农民因失地带来的收益与随之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且提出与之相适应的 政策建议。

关键词:征地 失地农民 问题 政策分析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urbanization, much more cultivated land is turned into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through acquisition. A lot of social contradictions are induced. Among them, problem of land-lost farmers attracts much attention. Take the example of land-lost farmers in Hubei Province, then summarize and analyz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land-lost farmers problem. By comparing the benefits and loss of land-lost farmers, we would like to take some suggestions on countermeasures and related policies.

Key words: land acquisition; land-lost; farmers; problem; policy analysis

第一章 前言
1.1 研究背景

     土地是世间万物的立足之地,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基地。土地是人类的衣食之 源,直接、间接提供人类所需的一切生活资料。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安身立命之本。从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社会属 性引申出土地具有养育人类生存的功能、承载物质繁衍的功能、劳动就业和社会 保障功能等。通过对土地的直接或间接的开发、种植、利用,土地的作用主要体 现在为人类及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食物、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为人类生存繁衍 提供生产生活保障等。
     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将农用土地变为城市用地是 城市化的必备条件,然而无法回避的是失地农民生存问题也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而 日趋严重。由于缺乏可持续生计安排,一些地方的失地农民面临“种地无田、上 班无岗、社保无份、创业无钱”的困境。这是导致城乡差距拉大,部分人群收入 差距分化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状况造成失地农民心理失衡和对城市化的抵 触,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渐增多,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制约着中国城 市化的进程。失地农民生存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重大课题。
1.2 失地农民概念界定
     农民,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2,与土地有着天然而密不可分的关系。 关于土地的概念综合学界观点,有“自然土地”(Natural Land)和“经济土地” (Economical Land)之分。本文所指的土地乃经济学意义上的土地,即“经济 土地”。一般意义上的农民失地是指农村居民丧失依据土地承包法所取得的家庭 土地经营承包权。本文所指的农民失地是土地的完全权利的变迁,即不仅失去土 地的使用权,同时土地的所有权由集体所有变迁为国家所有。
     失地农民可简要表述为一个国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城市化 和工业化用地而产生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地农民又可分为广义、中义和狭义三 个层次。狭义失地农民仅指因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广义上的失地农民不 仅指本身依法承包了集体土地,但在征地中失去了部分或者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还应该包括失去全部土地的所有的家庭成员。本文界定的失地农民就广义上的失 地农民,调查中是以农户为单位。
     土地的失去,就农民个人意愿而言,可分为主动性失地和被动性失地。主动 性失地主要是指农民为取得所希望的户口变更、职业转换、经济补偿等利益无力 或不愿继续承包土地,而自愿放弃使用权以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一切权利。被动性 失地则是指由于国家、机构或个人的需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民被迫放弃土地 经营承包权以及其他衍生物。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第二类失地农民,即被动性 失去土地的农民。
第二章 研究目的及方法
2.1 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主要运用计量方法研究实际调研所得数据,以探究失去土地对于农民的 生活水平的影响。主要研究了失地对收入和收入结构,消费支出及其结构的影响。 失地农民生存问题的严重性: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对于我国农民而言,土地 具有三项基本的社会功能,即收入增加的载体、提供结业岗位、社会保障的依赖。 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农民有了衣食之虞。农民失地,其原有的生存模式被打破, 若不同时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按中国目前的城市化进程,每年将有300 万农民 失去土地,失地农民问题日趋严重。
     失地农民生存问题解决的必要性:解决失地农民的生存问题,是降低城市 化成本的内在要求。城市化进程必然会侵犯农民的生存利益,不妥善解决这一问 题,会导致城市化风险的积聚,引发社会风险,不利于稳定大局。同时,让农民 走可持续生计之路,是城市化根本利益所在。城市化过程的根本意义就是要消除 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民转变为市民。忽视甚至侵占农民利益,特别是危及农民生 存问题,是舍本逐末,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
2.2 研究方法
     研究工作要出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法。本文主要采用以下研究方法:
(一)理论分析与系统分析相结合
     研究农民与土地关系和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必须在深入调查研 究、掌握农民开发利用土地、政府征用土地、农民失地后生产生活问题及其表现 形式等资料基础上,再运用抽象思维分析,对大量事实材料进行研究加工,寻找 妥善处理农民与土地关系的规律性及其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具体对策。但 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深入,经济社会运行越来越成为一个大系统,任 何经济社会问题的产生过程和形成原因都不是孤立的。研究农民与土地关系和解 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对策,也不能孤立进行,必须采取系统的分析方法,将其 纳入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系统来研究与分析,从土地制度、征地制度、社会保障制 度等方面内在联系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其发展的规律性。
(二)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是社会科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法。规范分析主要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和理论观点,如农民与土地关系、失地农民、土地制度、征 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进行规定性分析,从而确定研究的内涵、外延、特点和 本质,为深入研究提供规范基础。实证分析主要是通过对具体经济现象及其产生 过程(如农民失地和补偿等)进行分析研究,来深化对理论观点的认识。
(三)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
     农民与土地关系的表现、失地农民的产生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现象,必须 把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结合起来,对影响和决定农民与土地关系和失地农民问题 的诸多因素和产生背景进行静态分析研究,同时还必须从动态角度对农民与土地 关系和失地农民问题进行历史考察和未来发展变化进行科学预测。
(四)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
     研究农民与土地关系和解决当地失地农民问题,既有微观方面的问题,也有 宏观方面的问题。具体一个区域处理土地与农民的关系、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 的经验做法属于微观方面;土地制度、征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对处理土地与 农民的关系、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的途径属于宏观方面。研究农民与土地关系 和解决当地失地农民问题,既要从微观角度进行分析,又要从宏观角度进行研究, 并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找到具有针对性、开创性和可操作行的对策措施。
(五)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相结合
     把理论研究与对策研究结合起来,认真分析中国当前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原 因,研究、探讨和总结不同地区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共同特点和普遍规律,从理 论和实践结合上提出解决当前失地农民问题应当采取的对策措施。

第三章 实证分析
3.1 样本选取

     考虑到样本的可获得性、代表性以及研究的方便性,我们选取了湖北省荆门 市失地比例较高的东宝区作为样本。对于区内所辖的各镇各村则采取随机抽样的 方法进行选取。最后我们选定了牌楼镇长岗村作为样本村。本次调查共访问农户126 户,总计325 人。
3.1.1 调查方法的选用
     问卷的调查方法主要包括自填式问卷、电话采访法以及当面采访法。自填式 问卷是把事先准备好的问卷发放给受访者并由受访者自行填写问卷的调查方式。 这种调查方式成本低廉、运用简便,便于获得大量的调查样本。但也存在着受访 者不重视调查,随意填写的态度,不免对调查的准确性产生极大的负面作用。电 话访问调查成本低、时间短,但不易获得被调查者的配合,也不能询问较为复杂 的、难以通过电话表述清楚的问题。当面采访法便于采访者控制采访过程,并且 还可以在询问时观察被采访者的反应,能得到较为深入的资料,并且回答率与回 收率都较高,调查结果也较为可靠。当然当面访问法也存在着调查成本高这一难 以逾越的缺点。考虑到所采访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并不很高,并且大多数文化素 质较高的青壮年都在外打工,我们的采访对象大多都是留守在家的老人和孩子, 为了获得较高质量的调查我们决定采用当面采访调查的方式进行调查。这一方法 的选取是基于对以上各种调查方法特点的综合分析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决 定的。
3.1.2 所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一)样本区域概况
     所调查地区湖北省荆门市牌楼镇地处荆门城东郊,距市中心7 公里,素有荆 门城“东大门”之称。全镇共辖15 个村1 个居委会2 个场,总面积120 平方公 里,耕地面积30833 亩。据2008 年数据,总户数5195 户,总人口24076 人,其 中农业人口21276 人,非农业人口2800 人。牌楼镇2008 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 24.9 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30 元。2008 年全镇工业总产值24.9 亿元,同比 增长65.1%;工业增加值7.9 亿元,同比增长94.5%;完成利税2.7 亿元,同比 增长89.8%。全镇2008 年实现地税收入521 万元,同比增长40%;一般预算收 入260 万元, 同比增长28.2%。由以上数据可见,牌楼镇的工业正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而当地镇政府 也把将牌楼镇转变成为东宝区的工业重镇作为主要的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和鼓励 当地工业发展。在适应经济发展的同时就避免的会产生失地现象,当地工业园区 的建设无疑成为了占有耕地的主力军。这无疑使得牌楼镇在向工业重镇转变的同 时也转变成为了一个失地重镇,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二)样本村概况
     长岗村地处荆门城东郊,距市中心7 公里,素有荆门城“东大门”之称。国 土面积13.7 平方公里,其中可耕地面积约4200 亩。水田和旱田的比例约为4:1。 全村户籍人口数为1460 人,外来常住人口有100 余人。近一年内,村人均纯收 入为3000 元。相较而言,远远低于牌楼镇全镇村民的人均纯收入(4210 元), 和东宝区的人均纯收入(4088 元)3。因此可推断,长岗村在整个镇乃至整个区 中的经济水平处于劣势地位。


     全境地处中纬度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带,雨量充沛,阳光充足,无霜期长,具 有春湿夏热秋凉冬寒四季分明的气候特征。日平均气温15.6℃—16.3℃,年平 均气温13.3℃—16.9℃。近年平均降水量977.4 毫米,主要集中在夏季,占全 年总雨量的46.1%,春秋季分别占26.5%和21.7%。春秋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 仍以北风居多,偏南风次之。无霜期为246—255 天,年日照时间为1997—2100 小时。
     该村的主要农作物为水稻、油菜以及棉花。渔业以淡水养殖为主,畜牧业以 养猪为主,其次为养兔和养羊。具体比例见图一。

(三)样本基本情况分析
     本次调查共完成126 户农户,总计325 人的问卷调查。在所调查的样本中, 年龄以45 岁以上为主,占66.7%,主要是由于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都外出打工的 缘故,留在家中的大多是老人和妇女。样本中共有男性54,占样本量的42.9%, 而女性则占大多数。并且初中以下(包括初中)的比例达到66.2%,可见采访对 象的教育程度比较低,因此需要采用当面采访的方式才能获得较为准确和可靠的调查结果。
表1:样本基本情况表4
年龄 16岁以下 16到25岁 25到45岁 45到60岁 60岁以上
人数 2 15 25 61 23
百分比 1.59% 11.90% 19.84% 48.41% 18.25%
教育程度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专 大学
人数 23 54 35 22 1
百分比 18.25% 34.92% 27.78% 18.25% 0.79%

3.2 失地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3.2.1 失地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趋势

     荆门市牌楼镇作为一个典型的失地村,那么实地到底对于农民收入产生了什 么样的影响呢?由于数据的可获得性,还有大部分农民都是在2005 年荆门市东 宝区成立工业园区的建设当中失去土地,因此我们选用了2005 年至今的数据。 (注:2009 年的数据是根据上半年的数据估算的,收入为农民人均收入)


     很容易可以从图中得到以下结论:
     1)2005 年至今牌楼镇全镇农民的人均收入呈增长趋势,由2005 年的3454.2 元到2009 年的5200 元,增长率达到50.5%。失地农民与非失地农民的收入也同 样存在上升的趋势,增长率分别是35.7%和47.6%。
     2)2005 年到2007 年的增长率明显高于2007 年以后的增长率,无论是平均 收入、失地农民平均收入还是非失地农民的平均收入的增长率都明显高于2007 年以后的增长率。3)非失地农民的收入与平均水平较为接近而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则较高于 全镇的平均收入水平。
     农民的收入在失地后出现不降反增的现象,主要是因为以下三点原因:一是 由于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获得了一定数量的补偿金,有部分农民在获得补偿金的初 期会动用这笔数量较为可观的补偿金作为收入来源,这也使得失地农民的收入偏 离平均水平较远。第二,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有大量剩余的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 出来,进而将打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也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第 三,政府的土地置换政策使得部分农民,尤其是在城市近郊的农民,以较少的投 入获得了失地后的房屋并将其出租获得租金。最后,为了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就业 问题兴办了集体企业,农民的不仅有了固定的收入还可能会从中获得红利。
3.2.2 是否失地对于农民收入结构的影响

     土地一直以来就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无论是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小 农经济还是在当今科技发达的经济条件下,土地都是中国农民获得收入的主要来 源。那么失去土地必然会对农民的收入来源产生影响,从而改变他们的收入结构。
(一) 东宝区农民纯收入结构变化趋势
表2:东宝区农民纯收入结构变化

工资性收入 所占比例 家庭经营收入 所占比例 其他收入 所占比例
2001 582.6 24.8% 1676.2 71.3% 93.3 4.0%
2002 660.4 28.5% 1477.2 63.7% 179.7 7.8%
2003 706.8 27.5% 1785.3 69.6% 74.8 2.9%
2004 754.5 25.4% 2070.5 69.7% 146.1 4.9%
2005 941.2 27.2% 2402.7 69.6% 110.4 3.2%
2006 1199.15 31.6% 2470.22 65.1% 123.82 3.3%
2007 1454.5 32.3% 2888.2 64.2% 156.3 3.5%
2008 1742.25 33.1% 3289.11 62.6% 224.97 4.3%
    根据上面表中的有关指标的计算和比较,从纯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和家 庭经营纯收入一直是当地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二者总和在农民纯收入中的 比重一直都居高不下。在95%到97%之间。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在农民纯 收入中的相对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不断增加, 家庭经营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工资性收入的比重由2001 年的24.8%上升到2008 年的33.1%,而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则下降了约13.88%。
     财产性收入与政策性收入的总和一直没有多大变化。
(二)基于调查样本的2008 年收入结构分析
表3:2009 年农民人均收入结构图6

工资收入 所占比例 农业收入 所占比例 其它收入 所占比例
失地农民 2826 48.5% 2453 42.1% 512 8.8%
非失地农民 1367 28.6% 2983 62.4% 458 9.6%

    从家庭收入结构来看,调查的126 户农户中,失地农民均的人均打工收入为 2826 元,占总收入的48.5%,已经略高于工资收入;非失地农民均的人均打工收 入为1367 元,占总收入的28.6%,还是远不及农业收入。这都与荆门当地的农民 对于外出打工的态度有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部分农民在失去土地后还是不愿 外出打工,或者只是偶尔打打零工;还有部分农民是基本依靠补偿金生活没有外 出打工的意向;最后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还有部分农民没有完全失去土地,依 旧可以依靠土地继续生活。正因为如此失地农民的打工收入在明显增加的时候, 确依旧没有取代农业收入的地位。不过在东宝区的继续发展进程中,已经有不少 土地纳入征收的范围内只是暂时还没征收而已,农民在失去更多的土地的时候, 工资性收入的比例应该会继续提高。
     除了外出打工工资还有农业收入以外,农民可以获得的其它收入的比例在其总收入中依旧很小。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民收入结构的单一,大多数农民还 是对投资持相当谨慎的态度,他们大部分的财产性收入都是来自储蓄利息或者村 集体的红利,对于证券投资大多抱有恐惧心理。其余的政策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 的比例依旧比较低。
(三)按收入结构分析农民增收原因
1)家庭经营纯收入的分析
1、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挖掘农民第一产业增收潜力。为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 的潜力,2002 年起荆门市围绕着优质高效特色,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一是坚 定不移地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畜禽、水产四大板块建设。优质水稻生产面积达 1 万亩,发展优质油菜示范基地5000 亩,占全市示范基地的1/2;全镇蔬菜种植 常年面积达3300 亩,蔬菜大棚775 个;发展生猪养殖大户6 家,增加生猪出栏 能力3 万头,引进了全区唯一一家规模化万只养鸭场,年出笼10 万只的养鹅场 已开工建设;全镇放养水面12000 亩,其中精养水面5600 亩。坚定不移地实施 “龙头”带动。依托金奕米业发展优质稻生产,依托宝源集团大力发展速生丰产 林,依托日月星油脂、天健科技发展优质油菜种植,依托杨家桥生猪屠宰有限公 司发展生猪养殖,依托城东水产品销售协会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把农业作为企业 的原材料来做大做强,达到了企业、农民互惠双赢目的。为了帮助农民更好地抵 御市场风险,组建了生猪养殖协会、湖北省来龙蔬菜专业合作社、东宝区铁牛农 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全镇约50%的农户跨进了现代农业体 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品牌战略。来龙村绿色蔬菜技术推广项目已获省科协资助; 来龙村、泗水桥村投资330 万元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全 镇实现小龙虾养殖面积800 亩。
2、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夯实农民增收的基础。农村基础设施薄 弱,是长期制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荆门各级政府都加大了农村基 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展。到2005 年底全面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乡镇有公交,全市公路通村率达到100%。不断完 善的农村基础设施,为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硬环境。
2)工资性收入的分析1、实行以工促农的方针,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成为农民工 资性收入的主要来源。乡镇企业是以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为主体,吸纳农村劳 动力能力强,在促进2.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使农民向非农业转移。荆门市政 府为农民工就业提供了各方面的帮助和咨询。
3)财产性收入的分析
     财产性收入的相对量虽然没有大幅增长,但绝对量还有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
4)转移性收入的分析
     在农民纯收入中,农民转移性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比重,从1997 年到2007 年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尽管相对量变化不大,但是,2004 年以来农民转移性收 入的绝对量却有较大幅度增长。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原因,在于各级政府全面 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和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3.2.3 失地与否对收入结构的影响的回归分析
(一)模型的选择
     现有关于个人意愿选择或决策行为研究中,大多数学者采用的是Logit模型。 考虑到农户实地调查情况中有的问题无法量化,故本文也将引入Logit模型来分 析是否失地对农民收入结构的影响,以期找出农民收入结构变动中有多少成分是 因为失地所造成的。
     Logit模型的函数即逻辑斯蒂函数,又叫增长函数,于1838年由比利时学者 维尔玉斯特(P.EVerhulst)第一次提出,后与19加年由美国学者拍尔和 (RobertB.PealtandLowenJ.Read)在研究果蝇的繁殖中,再一次使用这个函数, 开始在人口的估计和预测中推广应用,并引起广泛注意由于Logit模型中的变量 之间的关系服从logistic的函数分布,而logistic旨在回归变量的值域限制在0 至1之间,所以Logit模型的因变量值域分布也限制在0至1之间。
     Logit模型的一般形式为

(二)变量的选择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调查的126 户农户是否为失地农民作为因变 量Y。以工资性收入( X1 )﹑农业收入( X2 )﹑林业收入( X3 )﹑畜牧业收入( X4 ) ﹑渔业收入( X5 )、财产性收入( X6 )和转移性收入( X7 )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1. 工资性收入( X1 ):工资性收入包括在非企业组织中劳动收入、本乡镇劳动 收入和外出劳务收入。这是农民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不可忽视的 一个变量。
2. 农业收入( X2 ):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农业劳动中所获得的收入,即种植业收入, 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和绿肥等生产中所获得的全部收入。 这也是传统的农民获得收入的方式。
3.林业收入( X3 ):是指培育和保护森林以取得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所取得的 收入包括造林、育林、护林、森林采伐和更新、木材和其他林产品的采 集和加工等。
4. 蓄牧业收入( X4 ):是指用放牧、圈养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饲养畜禽 以取得动物产品进而获得的收入。它包括牲畜饲牧、家禽饲养、经济兽 类驯养等。这也是农民获得收入的传统方式。
5. 渔业收入( X5 ):是指饲养鱼类等水产品获得收入的方式。当地水资源丰富, 尤其适合淡水鱼的养殖,因此这也是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6. 财产性收入( X6 ):财产性收入就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社 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 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主要 包括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各项农业补贴、退税、扶贫款、家庭非 常住人口寄回或带回、城市亲友赠送等。
7. 转移性收入( X7 ):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 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 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等。它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离退休金、价 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出售财物收 入等。
(三)模型的建立及数据分析
1)Logit 模型进行回归,建立回归模型如下:

     对上述模型代入数据进行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对于回归结果分析如下:
数值经过8次迭代之后,对数似然值 (Log likehood)为-28.34826,约 束对数似然值l(x, y : 0)(Restr. Log likehood)为-86.76425,似然比检验统计 量的值(LR static)为116.8320。McFadden R2 ( McFadden R-squared)为 0.673273,模型整体回归效果较好。但从单个参数z统计量数值及其概率来说, X3 、X5 、X6 的解释力似乎有限。
     由所得数据编制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表如下:
自变量相关系数表

X1 X2 X3 X4 X5 X6 X7
X1 0.012767 0.0720 0.0815 0.0694 0.1941 0.1087
X2 0.0128 1 0.1657 0.1500 0.1094 0.1391 0.0435
X3 0.0720 0.1657 1 0.0388 0.0414 0.0178 0.1094
X4 0.0815 0.1500 0.0388 1 0.0630 0.0201 0.0467
X5 0.0694 0.1094 0.0414 0.0630 1 0.0963 0.1373
X6 0.1941 0.1391 0.0178 0.0201 0.0963 1 0.0445
X7 0.1087 0.0435 0.1094 0.0467 0.1373 0.0445 1

    由以上数据可知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2)不合适变量并得出如下结果:
1)剔除X5

2)剔除X3

3)再进一步剔除X6

3)回归结果的选定及检验:
1.模型剔除X5 、X3 和X6 后得出最终结果为:

     Z = 0.003589*X1 -0.004447*X2 -0.00198*X4 +0.003582X7 +0.16013
2.上述回归的eviews输出结果如下:
Dependent Variable: Y
Method: ML - Binary Logit
Date: 09/15/09 Time: 14:29
Sample: 1 126
Included observations: 126
Convergence achieved after 7 iterations
Covariance matrix computed using second
derivatives

     数值经过8次迭代之后,对数似然值 (Log likehood)为-28.70345,约 束对数似然值l(x, y : 0)(Restr. Log likehood)为-86.76425,似然比检验统计 量的值(LR static)为116.1216。McFadden R2 ( McFadden R-squared)为 0.669179,模型整体回归效果较好。
3.残差图如下:

(四)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由回归模型可知,在最初设置的7 个变量,只有1 X , 2 X , 4 X , 7 X 进入多元回归 模型,说明在影响长期石油价格的各个因素中,工资性收入( 1 X )﹑农业收入 ( 2 X )﹑蓄牧业收入( 4 X )﹑渔业收入( 5 X )和转移性收入( 7 X )受失地影响较为严 重。
3.3 农民消费的影响
3.3.1 失地对于农民消费的影响趋势

     荆门市牌楼镇作为一个典型的失地村,那么失地到底对于农民消费产生了什 么样的影响呢?我们选用了2004 年至今的数据。结果见下图:


     由上图可知,2004年至今荆门市农村居民的平均消费倾向从总体上看是呈下 降趋势的:在2004年到2006年间有一个明显上升的过程,之后出现较大幅度的下 降。分析2004-2006年消费倾向上升的原因可能是,一方面说明人们收入的增加, 人们更加勇于消费;可能另外一方面是由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2004年至2008年 之间的消费倾向都落在了0.6-0.7之间,这说明,温饱以后随着人们的收入增长 相对稳定人们的消费水平也比较稳定,生活显得比较有规律,在市场经济下受价 格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小波动中保持平稳。
     调查显示:失地农民的生活消费支出普遍显著上升,平均每个家庭每月的消费支出金额由征地前的490.3元上升到征地后的525.4元,增加了35.1元,增长 7.1%。其中用于饮食方面的消费由征地前的405.2元增加到征地后的433.1元,增 加27.9元,增加6.8%。从中可以看出,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预期消费支出增加, 特别是用于饮食方面的支出增长幅度较大。究其原因:第一,商品性消费比重增 大。征地后,失地农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从传统的自给自足型转变为市场商品消费 型,生活必需品全部要靠自己出钱购买,粮食现金消费和水电费、物业费的增加 是导致消费支出增加的重要因素。第二,征地后居住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方式的改 变导致消费支出项目增加。搬迁到小区或者新住房的农户水、电以及有线电视、 电话费、垃圾处理费、社会治安费等人头负担费日常开销增加许多,加大了现金 支出比重。
3.3.2 消费结构

3.4 征地的社会影响
3.4.1 征地与生活环境

征收土地的作用是用于兴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必然会对农 民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建设过程中的开发区,对于周边居民的居住 环境肯定产生了不少影响。征地对生活环境的影响见下表:

     征地对生活环境最大的影响就在于造成了很大的噪声污染,因为工地建设的 扰民,尤其是有的施工队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夜间22 点后仍然继续作 业。其次是对空气污染严重,兴建的各种工厂,尤其是村办的小型企业有时会出 现只重视自身利益而忽视对周边环境影响的现象。再次是对水资源的污染严重, 当地水资源丰富,许多村落都靠养殖淡水鱼为生,对水体资源的污染无疑会影响 这些农民的收入。 3.4.2 征地对周边安全的影响 失地对于周边安全情况的影响见下表:是否征地对于周边安全的影响
周边安全水平 样本户数 所占比例
和原来一样 34 26.98%
变差了 76 60.32%
变好了 16 12.70%
在126 个样本中,有60%以上的人都认为周围的安全环境变差了,主要由于 失地后动迁的农民大多住在城乡结合部,治安比较混乱。并且动迁后邻里之间的 熟识程度降低,这也使得人们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 3.4.3 征地后生活的方便程度
是否征地对生活方便程度的影响
方便程度 样本户数 所占比例
和原来一样 34 26.98%
变好了 56 44.44%
变差了 36 28.57%
农民失去土地后,大多数都感到不方便。由于搬迁和土地用途的改变,使得 不少人感到生活方便程度降低。主要是因为失地后距离集市较远,也许必须要乘 坐交通工具才能到达,使得人们感到不方便。另外,居住在城郊的农民也许还需 要经常进城采购生活必需品,这也造成了大家的困扰。
第四章政策分析
4.1 政策简述
4.1.1 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沿革

(1)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征购”
     1950 年6 月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出台。这部法律与1947 年通 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一脉相承,但改变了富农的土地政策。在这个阶段,伴 随着土地革命性征收的主旋律,在一些法规中也提到了征地问题。即征用私有土 地时,一般给予一定补偿。
(2)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土地征收行政法规
     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消灭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广大农民也分到了土地。同 时,由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城镇对土地的需求大幅增加。为了适应形 势的需要,1956 年12 月5 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 土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土地征收 行政法规。该《办法》对“国家建设”进行了限定,是指“国防工程、厂矿、铁 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设以及其他经济、文化建设等。”该《办法》还规 定了征用土地的基本原则、补偿标准、批准权限、一般程序等。
(3)征用制度的调整
     《宪法》(1956)和行政法规的颁布,保障了国家建设用地所需,但是同时另一 种倾向也出现了,这就是土地的严重浪费。由于合作化运动的广泛开展和迅速普 及,人民公社体制建立起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农民 私人所有变为集体公有。因此,原来的征地办法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 1958 年1 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 院公布了经修订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新旧《办法》相比,有两点显著 不同:一是着眼节约用地,强调克服多征少用、早征迟用、征而不用等浪费土地 的现象。二是所征对象除了农民私有土地外,也包括政治家集体所有土地。(4)强制性征地的提出 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阶级斗争成了主旋律,经济建设基本停顿,有关征地的立 法工作没有什么特别需要点述的。改革开放后,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转向 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全面复苏,强劲增长,对土地的需要也大幅 增加。同时,农村改革彻底结束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体制,实行了农村土 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新体制。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1985 年5 月4 日,国务院公布实行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 第一次提出了“节约土地是我国的国策”。《条例》还首次确立了征地制度强制性,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 补偿费和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这个补偿费分类和范围一直沿用至今天。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征地法规,是我 国征地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规,它集中体现了征地制度的计划属 性,对征地制度涉及到的法律程序、审批权限、补偿安置等均作了明确的规定。 今天征地制度实施中所遵循的许多依据均来自这个《条例》。改革和完善征地制 度,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在这个《条例》基础上的改革和完善。1986 年6 月25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 简称《土地管理法》),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中的内容上升为法律,《土 地管理法》1987 年1 月1 日实行时,《条例》同时废止。
(5)取消市县一级的征地审批权
     1998 年8 月29 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次年 1 月1 日起施行。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等” 等制度,突出了对耕地的保护。与此同时,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 套政策和法规,形成了一套新的征地体系。新《土地管理法》收紧了土地征收的 口子,取消了县市一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强调保护农民利益,明确要求实 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即征用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和补偿登记制度。 在补偿标准上也做了调整,将原规定的各项补偿费用之和不得超过被征用土地前 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调整为“三十倍”。在征地主体上,要求必须实行 政府统一征地,不允许用地单位直接与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讨价还价。(6)加快征地制度改革 进入21 世纪,伴随着城市化进程迅速加快,出现了新一轮的圈地高潮,大量耕 地被占用,造成了一大批失地又失业的农民。与此同时,农民收入连续几年下降, 并成为“三农”问题中最突出的问题。两个问题碰到一起,使保护农民利益成为 议论的中心和焦点,并进而引发了对征地制度改革的热烈讨论和殷切期待。 2004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一 号文件)公开发表,在深化农村改革的四项重点中,第一项即是“加快征地制度 改革”。这一年,土地政策首次作为宏观调控手段之一,与金融政策一起,被推 到了宏观调控的前台。中央政府也正是靠这两道“闸门”,实现了经济的“软着 陆”。
     2006 年9 月5 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 知》是中国政府在土地管理与审批方面最严格的一次调控。它要求对我国城市建 设用地审批方式做出重大调整:此前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 地征收,将从2006 年起调整为每年由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待国务院批准 后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政府具体实施。
     2006 年9 月13 日,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建立,开始对土地进行更为科学和严 格的管理。
4.1.2 我国现行土地补偿措施
     根据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第47 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 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 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 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 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 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 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4.1.3 调查地区所采用政策及其影响
(一)失地农民安置总体情况
     失去土地的农民究竟何以为生,这也是政府保障中的重点。下表就是荆门市 关于失地农民的现行安置方法和农民所期待的安置方法对照表:
表7: 失地农民安置方式及期待安置方式表
安置方式 样本户数 期待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 32 15
提供就业安置 11 32
土地置换 13 18
购买保险 3 2

     现行的补偿很多是一次性货币安置,没有考虑失地农民长远生计问题,如果 农民土地全部被征而本身又没有一技之长,补偿费很快就会被消费一空。这加上 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失地前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功能均由土 地来承担。虽然近年来,农村也开始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合作医疗也相继展 开,但这些保障制度处在起步阶段,失地农民很大部分无法享受。失地农民在土 地被征用后,原本由土地承担的养老,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功能的消失。 失地农民面临市场化条件下的就业风险,也因此失去可以获得持续收益的土地而 面临养老,医疗等风险。因此,大多数失地农民对于以后的生活还是心存疑虑, 对今后的生活明显信心不足。有限的补偿金终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更加稳定, 再加上保险机制的不健全,使得70%的失地农民都对日后的生活忧心忡忡。 由表中可以看出,有不少农民对于就业还是存在很大的忧虑。在失去土地后, 却又缺乏一技之长,这使得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就业遇到了很大的阻力。这也是47.76%的失地愿意选择就业安置的意愿。那么究竟政府又为失地农民做出了 那些就业方面的安置呢?
(二)政府就业安置方法
     荆门市政府为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大体提供了创办集体企业吸收就 业、提供就业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或信息还有提供创业资金这四种方式。

在几种就业安置方式当中最常用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创办集体企业,集体企 业可以吸收较多的农民就业,且大多数集体企业都有较为可观的利益,也是农民 所乐于见到的就业安置办法。与此同时,就业培训和咨询的效果似乎都比不上去 村办企业好。原因是农民普遍教育素质比较低,无法适应较高技能的工作,而短 期的技能培训也只能使他们获得一定的技能,至于技能水平就要打上折扣了。另 外,农民获得就业信息的渠道大多是来自亲友,即使政府提供中介服务其作用也 极其有限。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占我国人口70%的农村军民大多游离在社会保障制度之外,农村社会保障体 系实在是急切需要解决的农村发展的问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实有利于 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然而现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却十分堪忧。 在调查的126 户农户中,我们按照只要家庭中有一人参加了社会保险就算这 个家庭参加了保险,调查的农户中只有18 户参加了养老保险;参加医疗保险的 有87 户,占总户数的69.05%。在调查中没有参加保险的农户有部分不是不愿参加,而是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加保险。下表就是失地农民在个人条件允许下的投 保意愿:
表8: 失地农户的投保意向表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加养老保险
8 6 47 65
6.35% 4.76% 37.30% 51.59%

    上述调查表明,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我们所做的努力还远远不够。有多 数的农民还未纳入社保体系,尤其是养老保险状况,令人堪忧。
4.2 国外失地政策借鉴
     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土地征用制度,只是在称呼和表现 上各异。在美国法学上称之为“最高土地权”(Eminent Domain)之行使,英国 法称为“强制收买”(Compulsory Purchase)或“强制取得”(Compulsory Acquisition ) , 法国、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称为“ 土地征收”( Land Expropriation),日本法称为“土地征收”或“土地收买”,我国香港地区则称 为“官地收回”。7 在多数国家和地区, 土地征用方都给土地所有者以较为满意的补偿。征用补 偿通常由两部分组成: 土地征用费和土地赔偿额。其中土地征用费相当于土地价 值, 一般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给足补偿; 土地赔偿额是对土地权利人因征用 而造成的经济及其他损失的补偿.在很多国家, 法律给予被征地者的补偿往往要 超过土地的市场价值, 这既有利于保证被征地者原有的生活水准不至于降低, 也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是各国对失地农民所做的通行做法,这有助于降 低他们面临的风险,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依国际经验, 多数国家社会保障基金一 般交由私营机构而非政府机构经营管理, 且由多家经营而非独家垄断。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 在全世界范围内除美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外, 在大部分国家, 由私营机构经营的社会保障基金收益率普遍高于由政府部门经 营的收益率。之所以如此, 主要是因为: 第一, 政府部门自身的运行效率往往不 高, 甚至会出现腐败问题; 第二, 政府部门管理的基金通常不能投资于股权、不 动产或国外资产, 而是被迫购买政府债券或以很低的名义利率向亏损的国有企 业贷款, 从而使风险过分集中。
     美国、日本等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和职业培训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以发挥 非物质性的社会保障对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在美国一些地方, 如果申请救济, 他 们会首先问你愿不愿意接受某种职业的培训。从20 世纪60 年代开始, 美国颁 布了许多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法令。通过职业培训, 提高了劳动者素质, 有利于劳动者就业。
4.3 政策建议
4.3.1 明晰土地产权,加强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征收是土地产权转移的过程,其中涉及到国家、农民集体、农民集体代 表以及农民个人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四者之间的关系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明晰 具有重要的意义。国家不但应当从法律上承认农民集体是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主 体,并承认集体土地所有权具有与国有土地所有权平等的地位,而且必须在实际 当中加以体现。在限制集体土地所有权时,必须掌握一定的度,否则将因对权利 的过度限制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虚置。国家在征地过程中不应该扮演集体土地 所有权的最终所有权主体分享土地的收益,而应作为一国主权的代表,通过纳税 的方式调节土地的收益。为避免农民集体的虚化,以及赋予农民集体内部所有成 员真正享有土地财产权,应当采取土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来塑造农民集 体、所有权代表以及农民个人之间的关系,使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产生 的土地收益,真正由全体农民共同享有。按照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改革我国 集体土地所有制,不会因为单个农民持有相应股份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变为单个农民所有,土地所有权的处置必须由全体农民共同行使,共同决定土地的转移问 题,股份仅仅是分配收益的凭证而已,同时也加强了土地所有权行使的监督力度, 使所有权代表真正代表农民集体的利益。在征地过程中,征地费可以根据农民意 愿,可以按照个人所持股份直接进行分配,也可以进行投资,通过投资获取利润, 然后再按股分红。
     明晰产权后,必须采取土地登记的方式,将各产权主体享有的各种土地权利 在法律上加以确认。土地登记是国家用以确认并保护土地权利的主要方法之一。 它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使用条件、等级、价值 等情况记录于专门的簿册,以确定土地权属,加强政府对土地的有效管理,保护 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土地通过法定程序登记后,便可以向社会 公示权利的归属情况,从而确认该权利人对特定地块拥有的特定权利,进而保护 权利人权益的实现,并免遭他人的侵害。同时经登记的权利是以国家公信力作为 保障的,社会上任何人都必须信赖登记的内容,只能将登记簿上的权利作为正确 的权利,从而使土地权利有据可查,不至于因权利本身的抽象性而导致权利的虚 化。
     农村土地登记应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的登记,在现阶段尤其 要重视农村土地所有权登记。必须明确农民集体的范围以及农民集体所有权代表 及其相互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既要避免所有权代表在代表所有权人行使所 有权的过程中演化为所谓真正的土地所有权人,侵害整个集体的利益,同时又必 须明确其作为代理人应有的权利,使之能够真正代表整个农民集体的利益。
4.3.2 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
     一是改变以土地的原用途为标准的补偿方式,提高补偿标准,改善安置方式。 在城市化进程中,不能以侵害农民的利益为代价降低建设成本,必须以土地的市 场价值为依据给农民合理的补偿。二是政府应当允许失地农民享受一定的被征土 地增值所带来的收益,这样可以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有利于化解失地农民的 问题。此外,在征地补偿过程中,政府应当避免简单的一次性货币安置,应实现安 置方式的多样化,充分考虑村民的长远发展。
4.3.3 建立健全农民培训和就业机制
(1)对失地农民实行培训与就业优惠政策,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机构,培训 在就业技能,增强农民就业竞争力。政府应对被征地的农民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 在财政预算时列出专门的培训经费和使用办法,相关培训机构眼定期对失地农民 进行培训,增强失地农民劳动技能。
(2)积极鼓励用地企业就地召工,对能够召工的企业,可优先考虑其用地权, 对召工实施好的企业,政府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3)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对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经营、自谋职业的,要参 照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在税收、工商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适当减免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管理费等。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资金有困难的,则提供 专项小额贷款给予帮助,同时要考虑建立专项扶持基金,政府应对自主创业的失 地农民在贷款和资金申请方面适当放宽政策。
4.3.4 建立失地农民医疗、社会保障制度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养老保 障、失地农民医疗保障、为失地农民提供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为失地农民提供 法律援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受到大多数人的重 视。特别对农民这一弱势群体而言,社会保障对他们而言更加紧迫和需要。因此 在健全城市社会保障的同时,必须尽快着手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和 替代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征地补偿能够完全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农村社 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既可以促进农地的流转,以避免因农地比较利益较低而导致大 量土地被撂荒的现象发生,又有利于增强农民转业的信心,促进大量农村剩余劳 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从而降低农村人地比例的失调,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 最终实现我国人力资源的更好配置。

4.3.5 强化失地农民市民身份的认同
     “撤乡建街”、“撤村建居”是城市化的必然趋势,也是更好地解决失地农民 市民化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促使农民真正向市民转变,各个社区不但要在硬件 设施建设上和城市社区达到同样水平,还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必须 按照城市社区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统一管理,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公民道德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市民化教育,拓宽农民与市民的社会 交往和文化交流渠道,增加失地农民与城市不同群体之间的接触机会,增强其现 代市民意识,强化其市民身份的认同。
4.3.6 建立防范被征地农民返贫风险机制
     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这个劳动对象和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后,同城镇下岗职 工一样,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因此政府应把建立被征地农民安置风险防范机制作 为一项重要的措施。在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后,可能会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及培训 农民就业等需要,安置费用可能存在缺口,为此,政府应从财政中提取一定资金 进入财政安置专户,进行风险防范。如每征一亩地,从政府财政中额外划入一定 数额的保障金,通过不断滚入,年年积累把资金盘子做大,以补充资金缺口。
第五章总结
     如何切实保护失地农民的权益,已成为一个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目前,虽 然理论界对此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具有相当的复 杂性和艰巨性,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文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为背景导出失地农 民问题的产生,通过采集的第一手的数据,用计量、统计等经济和数学方法从经 济和生活两个方面考察了失地农民的生存现状,在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经验的基础 上,从政策支持的角度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和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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