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2011年10月
题目:大同市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分析
——影响家庭寄养的发展因素及家庭寄养的未来展望
指导老师:
经济学院 伍山林
作者:
09数量经济 许光磊
09数量经济 赵俊霖
10数量经济 张博然
10数量经济 龚瑞雪
10数量经济 邓玛曦
摘要
如果说领养是孤儿庇护的去处,那么家庭寄养就是孤残儿童的避风港;哪个家长不希望孩子能健康的成长?这也就难怪当今社会为什么有很多被亲生父母遗弃的孤残儿童。
家庭寄养模式是目前我国对孤残儿童的主要照顾方式,并在实践中得到广泛的认可。1949年后,山西大同乳娘村的寄养模式(大同模式,乳娘村模式)
逐渐形成,并在80年代大同周边村落风靡一时。而随经济的发展,大同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据大同市社会福利院统计,大同市周边乳娘村数量已经从新中
国成立初期的38个锐减至如今的一个——散岔村。
本文首先综述了家庭寄养在国内外的发展状况,对比之下得到我国的家庭寄养还存在的问题。结合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模式与特点及家庭寄养的相关理论基
础,总结制约家庭寄养发展的可能原因。在此基础上设计出调查问卷,主要对大同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养意向信息进行收集。
整个调查过程在山西省大同市区及周边村庄展开,除了调查问卷外,还随机访问了若干城市家庭,和曾今也是辉煌“乳娘村”中的曹夫楼村,古城村等村庄进行了深度访谈,收集到第一手有效资料;并实地走访了中国乳娘村——散岔村。
后期我们对访谈内容运用质性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运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了影响寄养家庭的寄养意向的因素,并合理的推测大同的“乳娘模式”从农村直接转向城市的预想不可行,只能通过福利院“寄宿制”进行过渡。
关键词: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大同模式,衰败,模拟家庭
第一章 绪论
一、课题背景概述
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儿童福利事业,把孤残儿童纳入社会福利体系,努力为孤残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经
历了三个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至50年代末期,是体制改造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末期至70年代末,是封闭与萎缩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
至今,是改革与发展时期。(赵锦云2002)长期以来,我国政府主要采用以福利院为主体的集中供养的方式关怀孤残儿童。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转型和市
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这种集中供养方式表现出来的问题越来越明显:随经济发展所产生的人口聚集效应以及人们性观念和家庭观念的变化,,福利院已经很难满足社
会上大量增加的弃婴,而且机构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孤残儿童的心理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表现出来对家庭观念的淡薄,性格孤僻、心理封闭等问题,以致儿童
在成年后无法融入社会。
中国儿童福利事业在孜孜以求的探索,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北京、安徽、上海、山西、云南、吉林、四川等地逐步开展家庭寄养以来,各地方民政部门
按照全国社会福利社会化会议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大力推动家庭寄养工作,使中国的家庭寄养工作得到迅速发展。随后在2003 年10 月27 日,
民政部制定并颁布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了家庭寄养工作的目标, 规定了家庭寄养工作的管理、服务、标准及规范,
以及民政部门在家庭寄养工作中的责任等。(陆士桢2005)这些都印证了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正在从福利院集中模式向家庭寄养模式转型。
然而早在建国初期,这种寄养模式在大同已经早有雏形:作为全国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工作的发祥地之一的大同,以其自身独特的地理环境、人文理念为基
础,推行了家庭寄养模式,至今先后有1500多位乳娘为其哺育了7000余名孤残儿童,形成了具有黄土高坡特色的家庭寄养模式。
而随经济的发展,大同模式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瓶颈:据大同市社会福利院统计,全市乳娘村数量已经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8个锐减至如今的一个。凤凰卫
视在2011上半年对“中国乳娘村”散岔村的家庭寄养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报道,进一步引发了人们对家庭寄养问题的关注与思考。在“乳娘村”曾经的辉煌背后,
家庭寄养制度的前景也让人担忧,究竟这个孕育了无数“党孩”的村子将何去何从?中国的家庭寄养制度在未来将会朝哪个方向发展,有哪些不合理的机制亟待改
革?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研究的意义
本研究以山西省大同市为例对家庭寄养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以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式对大同模式的发展进行考察,调研不但有利于了解曾经兴盛的
“大同模式”衰落的原因,而且能够预测儿童福利制度的未来走向。此外,通过发现现行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会针对当前的福利体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对福
利事业的发展及儿童的成长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最后,笔者将会联系相关媒体对调研成果进行进一步的宣传,从而扩大公众对家庭寄养问题的关注。
三、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取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问卷及深度访谈搜集资料,通过类属、情景分析对访谈资料进行处理,通过运用SPSS11.5等软件整理问卷数据,从而验证起初的假设并得到最终的结论,具体的研究方法叙述如下:
(一)资料收集方法:本次研究采用问卷调查法和深度访谈法收集数据
小组成员于2011年8月亲至大同市,分别对大同市区居民和周边村庄村民进行了调查,调查采取问卷和深度访谈的形式,旨在了解大同市民的家庭寄养现状及其寄养意愿,调查从市区及村庄的两个部分着手:
市区部分:调查人员分别在购物广场,名胜景点,居民区(高、中、低三档,按平均房价分类)对市民随机发放200份问卷,并收回197份有效问卷。同时,我们还随机选取了20余户家庭进行了深度访谈,详细了解家庭寄养宣传的普及度和寄养意愿。
村庄部分:调查人员对大同市周边村庄,包括曹夫楼村、古城村等曾有家庭寄养历史的村庄进行了深度的访谈,总计访问了80户人家,但由于语言不通以及受访村民文化水平偏低,其中对10户村民的访谈没有达到预期目的,故将对剩余70户村民的访谈视为有效。
(二)定性分析方法:
我们对获得的第一手资料采用类似于定性分析方式——质性研究法。质性研究的定义为,“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
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主要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陈向明
2008)可具体分为类属分析,情景分析。
1)类属分析。指在资料中寻找反复出现的现象以及可以解释这些现象的重要概念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具有相同属性的资料被归入同一类别,并且
以一定的概念命名。类属分析的长处是将一部分资料(或概念、主体)从它们所处的情境中抽取出来,通过比较的手法凸现它们之间的联系。但是其缺点是容易忽略
资料之间的连续性以及他们所处的具体情境,无法反应动态事件的流动过程。(陈向明2000)
2)情景分析。它是指将资料放置于研究对象所处的自然情境之中,按照故事发生的时序对有关事件和任务进行描述性分析,其优点是更贴近当事人的生活真实。(陈向明2000)
我们通过对大同市及周边村庄的实地调查,掌握了大量生动的第一手资料。通过类属及情景分析整理出具体的事例并将其呈现在文中,从而进一步佐证问卷数据并使读者对家庭寄养的现状有更为直观的了解。
但是只做定性分析的方法尚有不足,因为使用理论和概念解释资料的过程中,会存在过度解释和牵强的成分。虽然在叙述时尽力保留当事人语言,但是真实可能仍然被误解或歪曲了。(罗康2008)故而我们还将再进行科学的定量剖析大同模式衰落的原因。
(三)定量分析法:
本次研究将使用SPSS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处理,具体的分析方法包括描述性统计、logistic回归分析等,下面结合研究的实际情况对具体的研究方法进行阐述:
描述性统计分析:用少量数字(即描述指标)概括大量的文字,对数据进行描述的统计方法即为描述性统计分析。本文中使用的分析方法主要为频率分析,即通过数据对总体的分布情况进行简要的描述。(张文彤,2004)
Logistic回归分析主要分析因变量为二分类变量时多个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大小。具体模型为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出于对本研究中数据处理的需要,可能在回归中引入有序多分类的logistic回归模型,具体分析详见数据处理部分。
具体到本次研究的情况,我们将对问卷填写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描述性统计,了解问卷填写人员信息的大体概况和基本分布。随后我们将使用logistic回归分析探究个人的寄养意愿与个人因素之间的相关关系。
第二章 文献回顾
一、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概念界定
曾有文章指出,“家庭寄养是指由政府出资,由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选择合适的家庭,由家庭为儿童提供所需的生活照料和服务,使儿童能够在家庭环境中得到细致的照顾和关爱,即由非生父母家庭抚养未成年人的一种方式。”(杨风梅2008)
此外,学者成海军给出了更具详细的概念: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在中国是指将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残儿童,由政府出资,在儿童的监护权不予变更的前提下,
由儿童福利机构(在我国通常是指儿童福利院)根据具体儿童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智力情况等,为儿童选择一个合适的家庭,由家庭为儿童提供所需的生活照
料和服务,被寄养儿童的户籍仍然在原来的儿童福利机构,被寄养儿童享受政府给予的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使儿童能够得到家庭的充分关爱和照顾。它具有三
个特点,一是指家庭内照顾;二是指非机构的替代性照顾;三是指在计划时间内的,可能是最长期,也可能是最短期的照顾。(成海军2008)
总结先前的研究,加之笔者对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历程及未来的理解,现归纳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概念为:当儿童的亲生家庭在一段时间内或永久无法照顾儿童,又不能达成领养的目标(主观不情愿和客观不允许),所提供给儿童的一段时间内的替代性的儿童福利家庭服务。
二、国内外家庭寄养模式比较
(一)家庭寄养在发达国家的状况
家庭寄养在发达国家非常普遍。(张诚学2003)国外流行的家庭寄养的代表为英国模式,这在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中有很好的体现。英国政府制
定政策, 提供资金(赵诚2009),与其他模式的不同之处在于英国的非政府组织和志愿组织是寄养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同时还存在香港模式,其特点是由六个非政府福利机构是具体的服务提供者,而政府只负责提供资金、规定服务标准、制定考核政策等工作。
(二)家庭寄养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家庭寄养模式分类。就中国目前状况来看,城市型、农村型和城乡交界型最为广泛。(吴鲁平2005)
农村模式的特点相对简单:部分农村寄养家庭的经济条件不理想,不过农村寄养家庭多有充裕的时间,而且劳务费用最低。本文的研究对象,即大同“乳娘村”模式,属于农村模式。
城市模式特点如下:家庭一旦接受了家庭寄养,都能主动、独立地做出寄养决定,不太受他人的影响;城市家庭寄养的儿童入学和就医比较方便;城市寄养的劳务费用最高,一些城市家庭寄养的劳务费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高出许多。
城乡交界型介于两者之间,由于经济迅速发展,生活质量提高超前于人们的思想认识,该模式具有城市模式的寄养条件和农村模式的动机。
我国家庭寄养的形势虽然各异,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强调以人为本,以儿童的福利为中心, 促进儿童的发展。(“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调研组2003)
三、我国家庭寄养中的不足之处
整体来讲家庭寄养在我国已经取得了让国人共睹的成绩。然而相比之下,我国的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还普遍落后于国外的模式,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英国香港相比,中国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太弱小
非政府组织有动员社会资源的重要社会功能,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它通过各种慈善性、公益性的募款活动筹集善款和吸纳社会捐赠,从而动员社会捐赠资
源;另一方面,发动来自社会各个方面的志愿者参与到各种慈善公益活动或互助公益活动中,从而动员社会的志愿服务资源。(杜立婕2010)目前中国对家庭寄
养福利项目的资金支持主要来源是税收,还未能形成高效筹集资金的组织,比如西方普遍的红十字慈善会。这不但加大了我国政府的预算支出,而且通常政府的拨款
要经过条条审核,使得资金下拨时间过长,不利于解决福利事业的燃眉之急。
(二)城市农村两种模式未能有机的结合
城市家庭寄养发展规模受到限制而且费用高;与城市相比,农村家庭寄养虽然费用低廉,但是不能给孩子们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等成长条件。两种模式走了向两个极端,要么保证了质量,要么降低了开销,却不能同时做到。使得家庭寄养的现实困境日益凸显。
(三)政府福利组织也存在不可忽视的弊端
学者成海军几年前对儿童福利机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指出了机构内部存在的问题:儿童福利机构内部缺少适应社会正常行为的人员,单类偏差儿童形成的
同辈文化、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导致了行为偏差和相应的情绪问题;福利机构资源匮乏,尤其在中西部地区,经常是十几个孩子挤住一间大屋里;护理员的平均学历
只有初中以下水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严重不足,对现代化的康复和功能训练技术掌握十分有限;护理员与儿童比例严重失衡。(成海军2001)
筛选寄养家庭过程中,相关部门未能保证选取的家庭是合格家庭,即为儿童提供合理的生理康复和心理成长的照顾;对家庭提前培训质量不高,跟踪培训力度不大;处理寄养家庭变更的问题上没有做充足的介入工作。(朱孔芳2009)
四、综述
前人的研究主要针对家庭寄养发展的历史及社会作用,无论是国内或者国外的文献都主要是对家庭寄养中儿童的发展对用进行讨论,而几乎没有学者致力于
研究目前我国家庭寄养衰退的根本原因,本文在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以山西大同的寄养模式为例,重点考察当代家庭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针对具
体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且预测我国家庭寄养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
第三章 研究分析
一、定性分析:寄养现状的访谈总结
(一)对市民的访谈内容简要:
为了了解人们对家庭寄养的了解及他们的领养意愿,我们首先对大同市的市民进行了以家庭寄养意愿为主题的访谈。以下为具有代表性的访谈内容:
王女士,40岁:我的家里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上高一、小儿子才上初二,平时感觉连这两个孩子都操心不过来,哪里有精力再去领养一个呀。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以后等孩子大了不需要照顾了,我到是愿意去为国家出一份力。
朱女士,38岁:我的女儿现在在读初中,平时除了上班就是给女儿做饭或者辅导功课了,平时也不算忙,但是要真说到寄养我还真的有点不愿意,照顾一个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总有些陌生的感觉,就是不够亲吧。
孙先生,32岁:我有一个儿子,7岁,小子不听话,闹。如果家里没有孩子的话,我可能会吧。再多一个岂不是累坏了啊。再说我觉得,孩子大了会被福利院领走,相当于又经历了一次被抛弃的过程,虽然他感受到了家的温暖,这样的分离对他这也不是一段很好的经历。
王女士,51岁:我家里一个闺女一个儿子,闺女两年前嫁人了。现在全操心我这个儿子的婚事了,其他什么事都放一旁。现在是操心坏了,你看我这头发开始白了。等我儿子成家了,我得再缓段时间休息休息,再考虑会不会在家寄养一个孩子。
朱先生,56岁:孩子都不是亲生的,到了岁数还得还回去,谁操那个心?
刘女士,47岁:家里已经有孩子了,老大念书不在家,老小还没上学。多一个孩子也是负担,而且现在孩子已经够了,不想再养了。
栾先生,26岁:养这么一个孩子不合算,现在奶粉那么贵,再加上买衣服,800块根本不够,还得牵扯精力。
我们从对市民的访谈中总结出,多数市民不倾向于接受儿童寄养在自己家中,有两个方面:没有感情基础,耗费精力太大。
(二)对村民的访谈内容简要:
到了村子里,从对村民的深度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城市的扩建使得近城区的村子渐渐被“经济开发区”取代,村子的面积急剧减小,人口也急剧下降。近城区的村子的耕地被政府征来盖楼房,“地没了,闲了,人都进城打工了。”
村子里较穷的人家,6户人家挤在同一个院子里,采访了其中一户村民,小两口没有工作,依靠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在听说寄养一个孩子可以拿到800元补贴后表现出了强烈的意向。但大多数村民不想参与此事。
“工作挣的不少,如果真的想寄养一个孩子,那个补贴也不差。”
“寄养一个孩子的成本太大了,不如出去打工,打工一个月挣两三千块钱。这孩子一旦放家里面了得耽误打工时间,干活的时候心里面还不可能不想他分
心。再说现在养个孩子哪是容易事,物价猛涨什么东西都贵,一个月补800块也划不来。你看我家也不大,这孩子睡哪也是个问题。”
为了行文简洁不累赘罗列,根据对村民的访谈内容以及获取的第一手资料,我们总结到:村民们的物质城市化,而观念未城市化。城市化的加速使得村民们
开放了思想,意识到城市生活较乡村生活的优点,于是选择进入工资相对高、就业机会多的城区谋求生活。但是村民对事物认识的观念很难改变,对家庭寄养的意向
的动机仍然是从经济收入上考虑的。
(三)散岔村实地考察内容简要:
车子一路沿着沙土小路颠簸,最终在一片灰黄的土房停下。一块亮丽的照壁“中国乳娘村”在这破败的村庄前显得突兀刺眼。突然想起福利院的毛女士再三
叮嘱我们,不要去拜访散岔村,是不是怕我们像 “大奔开路,摄影开录”的各方媒体一样打扰到村民近乎与世隔绝的日常生活。
我们通过热心的村民了解到,除了拿福利院给寄养儿童的补助,散岔村主要靠种地维持。而且是典型黄土高原的“靠天吃饭”——撒了种就不管了,天好,
收的好;没雨,全村都饿。加上离城市较远,交通不便阻碍了村民进城打工的机会,因此村民平日也无事可做,有大量的时间代孩子,代了一个再代一个更容易。
大队长听说有外人来访,对我们的“一路照顾”使我们计划的全面访谈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于是我们只能迂回地采访没有寄养孩子的家庭。这些村民的热情
招待和积极配合昭显了农民的淳朴,他们均表示,有不少的乳娘本着赚钱的目的收留儿童,甚至有些乳娘凭借和福利院的“关系”,一个人就领养了7到8个孩子,
这样平均下来每户每月领得三四千元,对一个收成靠天的穷村是一笔不菲的补贴。而当前家庭寄养政策规定一户家庭最多领养3个孩子,养孩子却成了赚钱的香饽
饽。此外,曾经有媒体曝光过奶娘虐待寄养儿童的现象,对福利院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怪不得这里村民口风这么紧。
(四)访谈总结:影响寄养家庭的寄养意向的因素
根据以上访谈内容,归纳影响寄养家庭的寄养意向的因素如下:
政府补贴不足:政府每月发放的补贴不足以维持一个孩子的开销,家庭多多少少会为了寄养的孩子减少原来的开支。
没有血缘关系:寄养家庭由于和寄养儿童没有血缘关系,并没有对得到孩子们的依赖性回报抱有太大期望,进而对孩子们的行为、感情需求的重视度不
够,;甚至有些家长对待亲生的孩子都采用暴力手段,更不会对这些孤残儿童倾注太多的感情,而这些生活上不当的照顾、情感上的忽视冷漠却能以隐匿的方式表
现,家庭内部的感情只有家庭成员清楚,这也所谓“清官难辨家务事”。
家庭承担能力有限:不能有效提供家庭康复治疗;寄养家庭环境过于封闭。寄养儿童的特点是有生理上残疾和心理上孤独感,没有相关康复知识,不利于残
儿的肢体健康恢复;过于封闭的环境困扰孤儿的个人认同感和片面的阻碍了他们的人格发展。纵观我国的寄养家庭,大多分布于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区,其交通、经
济、文化不发达,生活水平低下,孤残儿童因此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不能享受本该有的利益,这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发展。
寄养家庭的变更:主观上寄养家庭由于自身的经济因素,重大家庭变故等因素,停止对孤残儿童的照顾并返还给福利院;客观上,儿童成长到一定阶段或需
要接受长期康复疗养,福利院会通知家庭将儿童返还。这意味着一个家庭不能提供给儿童持续性的照顾,从而就不能在孤残儿童与寄养家长二者建立起稳定的关系。
家长可能担心养了多年的孩子被领走,对家长对儿童都是伤心的经历。事实上,寄养家庭的变更会给儿童带来不同、甚至冲突的价值观和世界观。
二、定量分析:对问卷搜集的数据的统计处理
在本次研究中,我们分别在大同市区以及大同市周边的村落发放了280份问卷,其中在大同市区发放200份,周边的村落发放了80份,分别收回有效
问卷199份41份,下面分别从市民和村民两个方面分析问卷的所得数据。(本研究中所得数据均通过SPSS19.0统计软件处理)
(一)对大同市区居民的问卷数据统计
问卷的描述性统计:本次研究中所设计的问卷分别从市民的基本信息、家庭寄养意向及原因、对家庭寄养制度的了解程度及对家庭寄养的发展前景展望几个方面来获取信息,下面是简要的市民基本信息统计:
性别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男
|
102
|
51.5
|
51.5
|
51.5
|
|
女
|
96
|
48.5
|
48.5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
表1 表1是关于所选取的样本的性别分布的频率统计,可见本次研究所选取的被调查者男女比例相当,从性别的角度来讲样本是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收入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1000以下
|
19
|
9.6
|
9.6
|
9.6
|
|
1000---3000
|
108
|
54.5
|
54.5
|
64.1
|
|
3000---4000
|
55
|
27.8
|
27.8
|
91.9
|
|
4000--5000
|
12
|
6.1
|
6.1
|
98.0
|
|
5000以上
|
4
|
2.0
|
2.0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
表2 表2是关于大同市民收入状况的统计,统计发现市民的收入主要集中在1000—4000元范围内,居民的收入水平不算高,相对于上海、杭州、南京等一线城市而言,大同市民中的“平民”群体的消费层次是比较低的。住房面积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60㎡以下
|
9
|
4.5
|
4.5
|
4.5
|
|
60--100㎡
|
119
|
60.1
|
60.1
|
64.6
|
|
100--130㎡
|
44
|
22.2
|
22.2
|
86.9
|
|
130㎡以上
|
26
|
11.6
|
11.6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
表3 表3是对居民住房面积的状况的统计,我们发现居住面积在60—100㎡的市民占到了总样本数量的50%以上,另外我们在大同市区的访谈调查中也发现大同市居民的居住面积普遍不是很大,一般来说80㎡在40岁以上的群体中便被认为是“舒服的”是否了解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很了解
|
10
|
5.1
|
5.1
|
5.1
|
|
了解一些
|
34
|
17.2
|
17.2
|
22.2
|
|
基本不了解
|
63
|
31.8
|
31.8
|
54.0
|
|
完全不了解
|
91
|
45.9
|
45.9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100.0
|
表4 表4是对大同市居民对家庭寄养制度的了解程度的统计,统计发现仅仅只有22%的市民对家庭寄养的概念“很了解”或者“了解一些”剩余的大部分人都
对家庭寄养甚至一无所知,可见,哪怕是在家庭寄养制度最先兴起的山西大同,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乳娘村”“家庭寄养”等概念在广大市民的眼中也不过是一些
陌生的字眼。工作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自由职业
|
22
|
11.1
|
11.1
|
11.1
|
|
务农
|
2
|
1.0
|
1.0
|
12.1
|
|
个体运输
|
2
|
1.0
|
1.0
|
13.1
|
|
工人
|
24
|
12.1
|
12.1
|
25.3
|
|
从事服务业
|
16
|
8.1
|
8.1
|
33.3
|
|
个体经商
|
14
|
7.1
|
7.1
|
40.4
|
|
公司职员
|
42
|
21.2
|
21.2
|
61.6
|
|
其他
|
76
|
38.4
|
38.4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
表5 表5是对大同市市民职业情况的统计,统计发现“其它”职业占了很大的比例(38.4%),从一个方面说明研究所设计的用于统计职业的问卷是不完善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大同市的公司职员群体也是占了比较大的比例。描述统计量
|
|
N
|
极小值
|
极大值
|
均值
|
标准差
|
|
年龄
|
198
|
20
|
60
|
31.91
|
9.694
|
|
有效的 N (列表状态)
|
198
|
|
|
|
|
表6
表6生成的是所调查样本的年龄分布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被调查的群体的平均年龄在32岁左右,标准差为9.7,从分布来看调查的群体主要集中在30—40岁的群体,鉴于所调查问题的特殊性,故我们在这里认为本次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是有参考价值的。
(二)对大同市市民的家庭寄养意愿的影响因素探究
本次研究采用频率统计的方法描述居民的领养意愿的分布状况及不想领养的原因,使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的方法对所得数据进行出来进而探究领养意愿与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之间的关系。
1)本回归分析以领养意愿(0=不愿意,1=愿意)为被解释变量,而性别、年龄、收入、文化程度、孩子数、住房面积等因素为解释变量,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检验对市民的家庭寄养意愿的影响因素。
在所有的解释变量中,只有年龄及孩子数为度量型变量,其余的变量均为分类变量,由于多分类变量的特殊性,我们针对收入、工作、住房面积三个因素使
用哑变量进行参照。(张文彤,2004)而对于别的变量,如性别,年龄等连续或二分类变量直接使用Logistic回归分析也可以得出结果,下面是对该回
归分析的结果输出情况:
方程中的变量
|
|
B
|
S.E,
|
Wals
|
df
|
Sig.
|
Exp (B)
|
|
步骤 1a
|
收入
|
|
|
.871
|
4
|
.929
|
|
|
收入(1)
|
-.604
|
1.816
|
.111
|
1
|
.740
|
.547
|
|
收入(2)
|
-1.238
|
1.538
|
.648
|
1
|
.421
|
.290
|
|
收入(3)
|
-1.120
|
1.533
|
.535
|
1
|
.465
|
.326
|
|
收入(4)
|
-22.047
|
11353.820
|
.000
|
1
|
.998
|
.000
|
|
工作
|
|
|
13.674
|
7
|
.057
|
|
|
工作(1)
|
2.822
|
1.114
|
6.415
|
1
|
.011
|
16.818
|
|
工作(2)
|
4.509
|
30604.684
|
.000
|
1
|
1.000
|
90.853
|
|
工作(3)
|
25.332
|
28420.722
|
.000
|
1
|
.999
|
1.004E11
|
|
工作(4)
|
2.736
|
1.121
|
5.961
|
1
|
.015
|
15.430
|
|
工作(5)
|
3.559
|
1.092
|
10.614
|
1
|
.001
|
35.127
|
|
工作(6)
|
-16.781
|
9516.471
|
.000
|
1
|
.999
|
.000
|
|
工作(7)
|
2.689
|
.899
|
8.941
|
1
|
.003
|
14.712
|
|
最高学历
|
.092
|
.211
|
.191
|
1
|
.662
|
1.096
|
|
住房面积
|
|
|
11.345
|
5
|
.045
|
|
|
住房面积(1)
|
-44.133
|
31028.000
|
.000
|
1
|
.999
|
.000
|
|
住房面积(2)
|
-25.013
|
28420.660
|
.000
|
1
|
.999
|
.000
|
|
住房面积(3)
|
-23.944
|
28420.660
|
.000
|
1
|
.999
|
.000
|
|
住房面积(4)
|
-21.753
|
28420.660
|
.000
|
1
|
.999
|
.000
|
|
住房面积(5)
|
-47.328
|
49226.098
|
.000
|
1
|
.999
|
.000
|
|
是否了解
|
-.033
|
.338
|
.010
|
1
|
.922
|
.967
|
|
性别
|
-1.599
|
.642
|
6.214
|
1
|
.013
|
.202
|
|
年龄
|
-.014
|
.033
|
.190
|
1
|
.663
|
.986
|
|
孩子数
|
1.776
|
.525
|
11.464
|
1
|
.001
|
5.908
|
|
常量
|
22.086
|
28420.660
|
.000
|
1
|
.999
|
3.908E9
|
从生成的数据可以看出,除了收入、最高学历、是否了解家庭寄养、年龄、工作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没有统计学意义之外,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大
同市民的家庭寄养意愿与其住房面积、性别、孩子数均有关系。其中住房面积越大,其进行家庭寄养的意愿就越小,女性比男性的寄养意愿小,而寄养意愿会随着家
庭孩子数的增加而增加。
2)对居民的领养意愿的描述性统计:
寄养意愿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不愿意
|
169
|
85.4
|
85.4
|
85.4
|
|
愿意
|
29
|
14.6
|
14.6
|
100.0
|
|
合计
|
198
|
100.0
|
100.0
|
|
表7
表7输出了对于居民领养意愿的描述性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在调查的广大居民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出不愿意领养的态度
(85.4%)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可以认为将家庭寄养从农村往城市转移在短期内并不能现实,仅仅是居民的意愿便会对寄养模式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
碍。
3)对不愿意寄养的原因的描述性统计:
$ques1 频率
|
|
响应
|
个案百分比
|
|
N
|
百分比
|
|
不想领养孩子的原因a
|
孩子会对家庭造成负担,尤其是残疾儿童
|
32
|
12.9%
|
16.2%
|
|
没有血缘关系,关系淡薄
|
15
|
6.0%
|
7.6%
|
|
家庭经济条件差,负担不起
|
63
|
25.3%
|
31.8%
|
|
时间精力不足
|
90
|
36.1%
|
45.5%
|
|
会对自家的孩子造成影响
|
7
|
2.8%
|
3.5%
|
|
家庭内部意见不一致,成员不支持
|
32
|
12.9%
|
16.2%
|
|
相关政策不允许或对现有政策不信
|
10
|
4.0%
|
5.1%
|
|
总计
|
249
|
100.0%
|
125.8%
|
表8
表8输出了不愿意寄养的家庭不想寄养的主要原因的频率分布,可以看出“家庭经济条件差,负担不起”及“时间精力不足”两个原因占了主导地位,分别占总响应数的25.3%和36.1%,可以发现时间与经济的原因往往是影响家庭寄养意愿的主要因素。
(三)对大同周边村民的领养意愿的数据统计
我们随意选取了大同周边的两个曾有寄养历史的村落(古城村和曹福楼村),主要考察当地村民对家庭寄养的了解以及他们的领养意愿的。
古城村
在古城村我们共发放了50份问卷,其中回收有效问卷44份,由于样本数量较少,这里我们只进行基本的频率统计。
1)对古城村民寄养现状的描述性统计:
有无寄养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没有寄养
|
44
|
100.0
|
100.0
|
100.0
|
表10
上表输出了古城村民家庭寄养的现状,我们发现44户受访的村民中没有一户现在正在进行家庭寄养,但是根据以往的资料我们发现古城村曾经的寄养文化十分盛行,因此我们推测古城村家庭寄养的消失可能是由于政府的拆迁及村落的重建导致许多曾经有过寄养史的居民搬迁。
2)对古城村民对家庭寄养的了解的描述性统计
是否了解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很了解
|
4
|
9.1
|
9.1
|
9.1
|
|
了解一些
|
10
|
22.7
|
22.7
|
31.8
|
|
基本不了解
|
16
|
36.4
|
36.4
|
68.2
|
|
很不了解
|
14
|
31.8
|
31.8
|
100.0
|
|
合计
|
44
|
100.0
|
100.0
|
|
表11 上表输出了古城村民对家庭寄养制度的了解情况的频率统计,相比与大同市民对家庭寄养制度的了解,古城村民对制度的了解(31.8%)普遍多于大同
市民(22%),而当我们与村民谈及家庭寄养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对寄养“很了解”或者“了解一些的人”确实表现出对其历史的熟知及对家庭寄养现状的关注。
可见,家庭寄养制度在农村所受到的关注还是相当可观的。寄养意向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不愿意
|
36
|
81.8
|
81.8
|
81.8
|
|
愿意
|
8
|
18.2
|
18.2
|
100.0
|
|
合计
|
44
|
100.0
|
100.0
|
|
表12 表12输出的是关于古城村民家庭寄养意愿的描述性统计,我们发现在所有被采访的村民之中还是有近20%的人有寄养意愿的,这个比例高于大同市市民
的寄养意愿比例,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古城村曾经的寄养历史也会影响到村民的寄养意愿。在我们对这些村民的访谈之中这一推断被进一步说明,了解家庭寄
养的人认为这种制度是一种传统,应该延续下去。
3)古城村民不愿意寄养的原因:$ques1 频率
|
|
响应
|
个案百分比
|
|
N
|
百分比
|
|
不愿意寄养的原因a
|
孩子残疾过重,负担过重
|
4
|
8.3%
|
9.5%
|
|
家庭经济条件差,负担不起
|
17
|
35.4%
|
40.5%
|
|
时间精力不足
|
27
|
56.3%
|
64.3%
|
|
总计
|
48
|
100.0%
|
114.3%
|
表13
表13输出了没有寄养意愿的村民不愿意进行家庭寄养的原因,从上表可以看出即使我们列出了很多关于不愿意寄养的
可能的原因,但是选择仍集中在“家庭经济条件差”与“时间精力不足”这两个选项上,这一点与大同市民所反应出的是一样的,可见,经济与时间的因素很大程度
上成为了家庭寄养的动机。
曹福楼
因为曹福楼村较小,我们在曹福楼村一共发放了30份问卷并回收有效问卷,其中回收有效问卷26份。同样,由于样本较小,这里我们只进行基本的频率统计。
1)对曹福楼村民的寄养现状的描述性统计
有无寄养
|
|
频率
|
百分比
|
有效百分比
|
累积百分比
|
|
有效
|
基本不了解
|
18
|
69.2
|
69.2
|
69.2
|
|
完全不了解
|
8
|
30.8
|
30.8
|
100.0
|
|
合计
|
26
|
100.0
|
100.0
|
|
表13 表13输出了关于曹福楼村民对家庭寄养的了解情况,我们发现所有的村民对于家庭寄养都几乎是一无所知,有的话也仅仅停留在“听说过”的层面。究其
原因,曹福楼村在90年代有过大规模的拆迁和重建,很多曾经的居民都已经没有继续在曹福楼村居住,而90年代正是家庭寄养制度在农村盛行的时候,所以可以
认为一些突发事件让曹福楼村的寄养传统不复存在。
3)曹福楼村不愿意寄养的原因$ques1 频率
|
|
响应
|
个案百分比
|
|
N
|
百分比
|
|
不愿意寄养的原因a
|
孩子残疾过重
|
4
|
12.1%
|
17.4%
|
|
没有血缘关系,亲情淡薄
|
2
|
6.1%
|
8.7%
|
|
家庭经济条件差,负担不起
|
8
|
24.2%
|
34.8%
|
|
时间精力不足
|
15
|
45.5%
|
65.2%
|
|
家庭意见不一致,亲情不支持
|
2
|
6.1%
|
8.7%
|
|
孩子从小不是跟自己长大的,难以管理
|
2
|
6.1%
|
8.7%
|
|
总计
|
33
|
100.0%
|
143.5%
|
表14
表14输出了曹福楼村民不愿意进行家庭寄养的主要原因,从上表可以看出“家庭经济条件差”及“时间精力不足”仍
然是村民不愿意寄养的主要原因。综合上述分别对大同市、古城村及曹福楼村的不愿意寄养因素我们可以看出,时间精力问题与经济问题成为了影响人们家庭寄养意
愿的主要原因。
三、对现行制度的考察:“寄宿制”模拟家庭模式的兴起
走访大同市儿童福利院时,我们了解到了一种叫做“模拟家庭”的新兴模式,2011年7月开始实行,福利院在院内建立若干个“模拟家庭”,招聘社区
里的成年女性到福利院的家庭里当妈妈,带领五六个孩子一道生活,孩子多了不利于享受家庭的温暖,少了则不能将资源最大化利用。其申请条件较为苛刻,她们是
没有工作的下岗工人,丈夫白天在外工作,晚上也要回到这个“家”中,和孩子们一起生活。
毛院长说,“其他地方像广德、巴彦和保定,也开始尝试这种家庭寄养模式。” 我们参观福利院是在8月初,那时寄宿制家庭寄养起步才一个月,布置完成的模拟家庭全部住进了代养父母和孩子们,可见这种模式认可度很高。儿童也能得到全面的看护。
申请要求里明确规定:不允许寄养家庭的自家小孩与孤残儿童一起住在模拟家庭中。这大大确保了孤残儿童获得代养父母没有偏见的家长关心和呵护,感受来自家庭的温暖,从而学会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寄宿制家庭寄养协议指出,福利院根据寄养儿童数量向家庭下发经费,一般情况下,家庭每有一个儿童可以取得1200元抚养费,此外每户家庭选择领取
200元服务费。这样一户家庭大概因此获取6000元。如此丰厚的经济资源,吸引了大量符合申请要求的家庭前来应聘,但多数家庭由于福利院层层筛选没有通
过第二轮审查。“不论寄养家长的真正动机如何,都应该将照料好孩子、培养好孩子与家庭的感情发展作为主要的工作。家长如果以经济因素为主要动机进行寄养,
也并不是不可以,但关键是申请寄养家庭要能给予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杜立婕2010)
同以往的乳娘村模式不同,目前推行的寄宿制家庭寄养有以下优点:1)家庭数量少,申请家庭的审核工作全面彻底,有利于选出最合适的家庭。2)家庭
全部集中在福利院附近,便于为寄养家庭提供快捷的培训,管理监督家庭给予儿童的服务质量,还能更迅速对突发事件做出处理。3)为寄养家庭提供了充足的资
金,儿童享受了更好的生活质量。4)选出的夫妻拥有较高的教育水平,有利于孤残儿童的启蒙教育,摆脱孤儿阴影。
第四章 结论与思考
一、本文结论
本研究从大同市区、大同市周边村落、散岔村以及大同市福利院入手,以问卷调查、深度访谈、定性、定量分析的方法以山西大同的家庭寄养制度的发展现
状为例探究家庭寄养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状况。通过对先前文献的回顾,对访谈资料及数据的收集、整理,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一)关于传统的家庭寄养制度的发展现状及衰落原因
从大同市的周边村落、散岔村的调研中我们了解到传统的家庭寄养制度在大同市的发展状况并不让人乐观,除散岔村以外,其余曾经有过家庭寄养历史的村
子大部分已经失去了传统的家庭寄养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人们对于家庭寄养制度的“不知道”“不了解”,也是大部分人对于寄养一个孤残儿童所表现出来的“不方
便”“不乐意”。
究其原因,传统的家庭寄养制度的没落可能是因为以下几点:
1)资金的不足是大同市家庭寄养遇到的困难主要原因。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在七、八十年代,政府给予寄养父母的补助足够支付孩子日常生活的
开支,并且寄养家庭可以留下一些钱作为劳务费。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抚养孩子的成本也在不断增加,食品、生活用品的价格的上涨给寄养家庭带来了压力。据
了解,现在政府对寄养孤残儿童的家庭的补助为:800元/人,而这个补助的额度从90年代初就没有多大的变化,同时,物价的上涨及儿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使得寄养家庭感受到了抚养的压力,很多时候800元钱不足以支付儿童的正常开支。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出于时间还是出于金钱,政府给予的补助都不能使寄养
家庭有足够的动机和意愿寄养孤残儿童。
2)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生活水平的发展,在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们的价值观以及生活习惯都在逐渐变化着。对于城市中的市民而言,不
断加快的生活节奏使得人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考虑“是否再去领养一个孩子”的问题。而是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与常规的家庭生活之中。关于这一
点数据和访谈资料给出了最好的证明。对于乡村的村民而言,传统观念的逐渐改变使得他们意识到寄养已经不能成为谋生的一种方式,很多人抱着“打一个月的工比
得上照顾四、五个孩子”的观点离开农村到城市里打工,不再“蜗居”在自己的小阁楼里照顾孩子。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的观念朝着“城市化”的方向转变,农村里的
传统的家庭寄养模式就逐渐走起了下坡路。
3)现行的家庭寄养制度的不合理之处使得人们没有足够的意愿来将孤残儿童“引入”寄养家庭。曾经的家庭寄养制度所给予家庭的补助对于比较贫困的农
村家庭而言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现在这一笔钱甚至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寄养家庭有时甚至得自己补贴。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外界的激励机制,而且寄养家庭还必
须投入的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照顾孩子,如果非要为这样的家庭来找出一个寄养的“动机”,无非是出于对孩子本身的同情或者喜爱,或者是出于“为国家尽一份
力”的社会责任。而在没有任何利益驱使的情况下,单单凭借“喜爱”“慈善之心”便能够使寄养家庭来寄养一个孩子,仿佛是失去了地基架起的空中楼阁,在有条
件使这个状态稳定下来之前,以这样为“激励方式”的家庭寄养制度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4)意外及突发事件改变对传统家庭寄养制度的破坏。本次调研中我们所走访的古城村、曹福楼村均是经过翻新、重建的村子,而每一次的重建必然带来人
口的搬迁,这样一来相对集中的家庭寄养便遭到了破坏,传统寄养制度的发展同时也收到了阻碍。据了解,大同市80%的村子都经过翻修和重建,而这些与寄养家
庭的“消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大同模式”现在“尴尬”的发展状况与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生活观念的改变、政府机制的不合理之处均有着密切的联系。
而在接下来的发展之中,如果政府不对现行政策进行修正,传统的“大同模式”的发展前景将不容乐观,传统的农村家庭寄养制度将会向别的方向转变。
(二)关于“大同模式”向城市转移的可行性探究
这一方面的调查结果我们主要从对大同市民的问卷调查及访谈中得出。通过对所得数据的分析我们发现广大居民中大部分人都表示出不愿意领养的态度
(85.4%)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可以认为家庭寄养从农村向城市转移在短期内并不能现实,仅仅是居民的意愿便会对寄养模式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阻碍。
而大同市民对于家庭寄养制度的陌生更加说明了将家庭寄养制度引入大同市区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政府需要出台更合理的制度,还需要对广大市民
进行长时间的宣传,在家庭寄养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之后,谈及“寄养”才是现实并且可行的。
所以,从短期来看,家庭寄养制度从传统的农村模式向城市转变是不可能的,这个过程一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在这其中会经历许多“过渡阶段”。
(三)关于“过渡模式”的发现与探索——寄宿制
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在传统的农村家庭寄养模式与未来的城市寄养模式之间,寄宿制是家庭寄养从农村向城市过渡的关键一步。在对大同市社会福利院
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寄宿制是一种福利院通过聘用寄养妈妈、寄养爸爸,每月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补助以及必要的照顾孩子所需要的费用,使他们在福利院建造的
“寄养家庭”里对孤残儿童(一般是5—6个)进行生活起居上的照顾的一种新型制度。这种制度2011年年初在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展开,比起传统的农村寄养模
式,“寄宿制”有以下优势:
1)寄宿制为福利院对寄养家庭的管理带来了便利,在传统的寄养模式中寄养家庭与福利院相距较远,福利院没有办法给予孤残儿童必要的关注,只有每当
儿童生病或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时寄养家庭才会将儿童送至福利院进行治疗,这种“重治疗、轻预防”的体制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往往寄养家庭发现问题时,
孩子的健康状况已经非常糟糕甚至有生命危险。而在寄宿制中,寄养家庭就设在福利院内,福利院可以时刻与寄养家庭及寄养儿童保持联系,每天都可以关注儿童的
成长,现在福利院每天都会帮助孤残儿童进行身体上的康复,“下课”统一送回寄养家庭,寄养妈妈对其进行照顾,这种对寄养家庭“集中管理”的模式更成体系,
避免了很多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意外”产生。
2)福利院内的“寄养家庭”不论是在硬件和软件的配备上都明显优于传统的农村寄养家庭。在这一次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参观了福利院中的寄养家庭的构
造,宽敞的房屋优质的装潢为寄养家庭及寄养儿童都提供了非常好的住宿条件,而寄养儿童每天的伙食都是福利院和寄养妈妈共同精心为寄养儿童准备的,整个环境
比起传统的农村家庭明显更适合寄养儿童的成长。
3)比起传统的寄养模式,寄宿制对寄养家庭的激励作用表现得更明显、更现实。福利院每个月发给寄养家庭工资(工资不包含孩子的生活费),并给予寄
养家庭更好的住宿环境,另一方面还会给予很多生活用品上的补助,通过对福利院中寄养妈妈的简单采访,我们了解到她们对于现在的这种制度还是很满意,既利于
孩子的成长也能帮助解决她们的生活问题。
(4)寄宿制是一个家庭寄养从农村向城市的过渡阶段,如果以后条件成熟,福利院预计将寄养家庭搬迁至城市,让孩子得到更好的生活。当然,市民对于家庭寄养的了解以及他们的领养意愿,都会对这种制度最终是否成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探索,我们发现现在的家庭寄养制度正朝着农村家庭寄养→寄宿制方向发展,而寄宿制是一个向城市过渡的理想阶段,在条件成熟以
后,家庭寄养制度可以逐渐向城市转变,在那时由于城市人民将会表现出对领养制度更多的了解以及更大的领养意愿,孤残儿童的生活将会得到更好的改善。当然,
国家、社会给予的关注是必不可少的催化剂,合理的制度不但能够解决孤残儿童在生活上的困难,还可以让更多人拥有就业的机会,在给予儿童幸福生活的同时,自
己的生活也会有着落。
本次研究以山西大同的传统家庭寄养制度为例,旨在探究中国当前的寄养制度的发展状况及未来趋势,希望此研究成果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家庭寄养制度的发展也有着指导意义。
二、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一)我国学者对于同类相关的研究不多,而在国外的文献中所讨论的家庭寄养制度还是与国内有着明显的差异的(比如香港、英国),所以关于现行的家
庭寄养制度存在的问题方面的文献参考并不多,所以在讨论中可能对整个家庭寄养制度的框架没有完整的理论支持,故可能存在缺失一些影响因素,这是在今后的研
究中需要改进的。
(二)由于我国的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与监督较为严格,在实际调研时涉及对政府机构以及受到国家保密的村落的考察,故在调研中存在不少困难,比如在
走访福利院时难以获取所需的关于福利院中孤儿数量、成长状况以及发展历史的内部数据。而在散岔村的走访中,村民谈及家庭寄养时则表现得含糊其辞、遮遮掩
掩,这使得我们获取真实的数据变得相当困难,故最终本文对散岔村的讨论没有设计居民的具体状况,而仅仅是在宏观层面概括。故今后如果可以了解到散岔村民的
具体家庭寄养状况以及通过大同市福利院了解到福利院发展的详细数据,对大同福利制度的讨论将会更加详尽。
(三)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对古城村以及曹福楼村基本上属于普查,故不用讨论样本的代表性的问题。而对于大同市的市民而言,迫于时间和精
力,200份问卷的样本则显得太小,今后的调查应该更加广泛,使得选取的样本能够更好地代表大同市民这个群体,进而反应真实的社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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