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 2023-9年级批次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规定

发布者:杜雨晴发布时间:2023-09-30浏览次数:57

已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的同等学力人员,如果申请硕士学位,则须按照《上海财经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办法(2023年修订)》(上财行规202323号)及其它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业课程考试

通过课程总门数不少于16门,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


二、学校统一考试

学校统一考试费:100/门次。

最后一次学校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610(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三、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费:100/门次。

最后一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20273(具体时间以考试报名工作通知为准)。


四、学位论文

最后一次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时间:2028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论文答辩工作通知为准)。


五、收费项目与标准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8000/

二次答辩费标准: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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