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培养改革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11-18浏览次数:703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062

一、改革意义

培养一流的研究人才是“经济学创新平台”的重要建设目标之一,也是建设研究型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原有博士培养方案出现种种不适应性,在招生制度、学制、课程设置等方面都难以适应新时期的人才培养需要。为此,上海财经大学提出了博士生招生培养制度改革的设想和未来发展的方向,鼓励一部分条件成熟的院系延长博士生学习年限, 取消导师报考制,实施专业方向报考制。经济学院根据学校深化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在博士培养中根据相近专业实施统一招生、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制度,并优化课程设置,强化综合考试的筛选机制。从而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能够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研究性人才培养体系。

 二、改革措施

注:此项培养方案改革不涉及硕博连读的学生。

 1、招生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专业方向报考制度。学生按专业方向报名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入校后,在完成基础课学习且合格,并通过综合考试的基础上,再根据双向选择在原报考的专业内确定导师。

改革后经济学院博士招生简章上的专业方向目录相应的调整为:

·政治经济学

·经济史

·  经济思想史

·经济理论和应用

“经济理论和应用” 包括: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实验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公共政策、计量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专业方向。

2、学制

为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使其有充分的时间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从容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为4年。学习优异者,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综合考试,完成基础课和专业课程学习。如果未能按时完成学期论文或毕业论文,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一般不能超过6年。

3、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分为学位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课。学位公共课由学校统一安排。

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和经济思想史专业的基础课为8门,在入学的第一年完成。基础课包括:资本论I、经济数学、高级微观III、高级宏观III和高级计量III。经济理论和应用专业的基础课为10门,学习时间为一年半。除上面的8门课外,还有3门:高级微观III、高级宏观III和高级计量III,在第三学期完成。

研究生阶段在本院上过上述基础课的学生,成绩在85分以上,可以申请免修。特别优秀的学生,某些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确定了指导导师后,博士生进入到专业课的学习阶段(导师的确定见下)。专业课程的选取由导师和学生协商决定。专业必修课4门,由两个专业方向的系列课组成。每一专业方向系列课程由两门课程组成。各教研室根据本专业特点设置专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程由导师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确定,同时参照学校对博士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4、综合考试(Comprehensive Exams

完成基础课程学习后,每位博士研究生有两次机会通过综合考试,分别在第二学期末和第四学期末。综合考试分三个科目:高级微观(III)、高级宏观(III)和高级计量(III)。两次均没有通过考试的学生,将被取消博士生资格。通过综合考试的博士生,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在原报考的专业内选择导师。

综合考试的命题由基础课老师出题。

5、选择导师制度

学生通过综合考试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在各自报考的专业内确定导师。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1)为了确保培养质量,原则上每个博导每一年度最多只能带2名博士,同时所带的在读博士生总数计不能超过7名;

2)博导竞争上岗,学院不保障每位博导每年都带博士生;

6、专业方向和学期报告(Term Paper

每一博士生都有两个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方向和第二研究方向。博士生将某一方向确定为主要研究方向,除上两门专业系列课且每门分数不低于80分外,还要递交一份与专业课程相关的学期报告。

学院不设博士生专业方向的资格考试(Field Qualify Exam)。学期报告代替专业方向的资格考试。学期报告的质量由导师把握。导师审核签字后,学生即进入博士论文写作阶段。

7、博士论文阶段

博士论文阶段自学生通过学期报告日始到论文答辩日止。期间不能少于2个学期。博士论文阶段的学生,每学期必须注册不少于3个学分的课程。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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