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09年省市联动面向普通高等学校选聘应届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数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共5010名,其中:南京市 710名无锡市 235名徐州市 500名常州市 170名苏州市 220名南通市 530名连云港市 330名淮安市 300名盐城市 517名扬州市 512名镇江市 211名泰州市 465名宿迁市 310名二、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市选聘具体条件以各市选聘简章为准。三、选聘程序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一)3月28日,省选聘办统一发布选聘公告,各市发布选聘简章。(二)3月31日-4月10日,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三)3月31日-4月11日,各市选聘办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四)4月26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五)5月上旬-6月上旬,各市选聘办组织实施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六)6月中旬,办理聘用手续。四、政策待遇和保障南京、无锡、徐州、常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12个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苏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政策待遇,由该市另行制定。五、报名有关事项(一)选聘信息公告江苏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江苏人事网(www.jsppd.gov.cn)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jsrsrc.gov.cn)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网站(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选择在省内一个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三)报名时间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报名者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7-20Kb)。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慎重考虑,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六)报名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六、考试实施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9∶00-11∶30。七、政策咨询电话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各市选聘办政策咨询电话见各市选聘简章。
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南京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创业,根据《关于开展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委办发〔2008〕48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任职。选聘简章公布如下。一、选聘数量省市联动选聘大学生“村官”共710名,其中省选聘计划110名,市选聘计划600名(栖霞区51名、雨花台区12名、浦口区56名、江宁区134名、六合区271名、溧水县96名、高淳县90名)。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省外“211工程”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含民办二级学院毕业生); 3、省外普通高校南京籍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三、选聘条件 1、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江苏省、南京市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四、选聘程序(一)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统一登陆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二)资格审查。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区县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三)笔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考务工作由市选聘办具体组织实施,分数线我市统一划定。(四)面试考察。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区县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和递补人选。(五)体检。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有关区县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六)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进行公示。(七)决定聘用。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五、政策待遇和保障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四)区县、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选录取。(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区县政府所在地。本《简章》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25-83612361
南京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无锡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08〕13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文件精神,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我市2009年计划选聘235名(含省分配的60名)高校毕业生到所辖各市(县)区村(社区)任职。现就考试选聘工作制定本简章:一、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三)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报名选聘;(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或社区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学习态度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江苏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外“211工程”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无锡生源应届毕业生;(六)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经组织推荐的。二、选聘岗位(一)选聘岗位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二)选聘数量江阴市:36名宜兴市:72名锡山区:33名惠山区:35名滨湖区:25名新 区:20名崇安区:3名南长区:5名北塘区:6名三、政策待遇和保障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四、报名办法(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二)考生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7-20Kb)。市选聘办在网上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报名时需在“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学习工作简历最后填写无锡市的一个市〔县〕或区的职位作为本人选聘意向),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就近参加考试。 3、未进行缴费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五、考试与选聘(一)笔试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9∶00-11∶30。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选聘办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考察,并对拟参加面试考察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考察资格。(二)面试和考察面试和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各市(县)区具体实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www.jsdxscg.gov.cn)。面试时,考生同时需携带好以下相关材料作为考察的依据:1、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2、由所在学校、院系相关部门出具的担任校、院(系)、班级学生干部、团组织干部等的任职证明材料;3、获得院校各级各类奖励(包括奖学金等)的材料。根据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者,本地生源优先。(三)体检和公示体检人员根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四)录用和选聘考试、体检合格的,报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工作期间,由各市(县)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其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五、本简章由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2737664、0510-82743581。
无锡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徐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制定本选聘简章。一、选聘数量 2009年,全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500名。二、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省外高校徐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村(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农学、植保、蔬菜、果树、水产、林业、畜牧兽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等专业优先选聘; 6、身体健康。四、选聘程序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查。对高校毕业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察人选。 4、面试考察。组织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6、公示。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7、决定聘用。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五、选聘任职 1、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助理;也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 2、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六、待遇和保障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事业编制。专项事业编制由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实行单列管理,挂靠在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专门用于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及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优先录(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七、管理和服务 1、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所属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所在村(社区)。 2、工作期间,县(市、区)人事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与选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3、组织开展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做好基层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 4、乡镇(街道)负责安排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努力保障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女学生的安全。 5、积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扶持、项目论证等“一条龙”服务。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本《简章》由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6-83732465、83732476,传真:0516-83732476。
徐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28日
常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意见》(苏组通〔2009〕12号)和《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号)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9年常州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人数 2009年,省市联动共选聘17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其中金坛市选聘35名,溧阳市选聘60名,武进区选聘55名,新北区选聘20名。二、选聘对象及条件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含院系及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也可选聘。国家“985工程”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的一类本科专业的毕业生,以及本省高校的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省外高校毕业生必须为常州本地生源,方可报考。选聘的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愿望;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三、政策待遇和保障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三)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四)辖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辖市、区政府所在地。四、报名(一)报名时间 2009年3月31日-4月10日。(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者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58像素左右,高度441像素左右,分辨率350dpi左右,具体要求可参见省报名系统规定)。我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市,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五)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报职位所在的常州市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生源地限制的考生,还需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五、考试办法(一)笔试 1、笔试由省选聘办统一组织进行。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本省高校的考生可以就近在省内省辖市考区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9∶00-11∶30。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考试成绩在常州党建网(www.czdj.gov.cn)上公布。同时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二)面试考察 1、面试考察工作由常州各辖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面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达线人员中(分数线由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研究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三)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并在常州党建网站上公布。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求,由各辖市区组织实施。七、公示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常州党建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八、聘用公示期满,拟聘用人选报由省选聘办备案,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0636。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2009年3月28日
苏州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苏组通〔2009〕21号)的要求,我市公开选聘2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选聘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省外“985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 3、省外“211工程”高校生源地为江苏的应届毕业生; 4、省外普通高校生源地为苏州的应届毕业生。二、选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掌握苏州地方方言者优先考虑。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三、选聘程序(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苏州市人事考试网站(www.szrsks.com)。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通过报名。 6、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自行到报名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4月21日-25日。(二)笔试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9∶00-11∶30(全省统一时间)。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三)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选聘岗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组织推荐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不再进行人员递补。(四)面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五)体检和考察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六)聘用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市选聘办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及政府人事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1、苏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专项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和户籍管理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2、在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地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3、全省每年将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级市、区以及乡镇、街道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级市、区政府所在地。五、纪律公开选聘录用高校毕业生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8610323。咨询电话:(0512)65221132 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事局 2009年3月28日
南通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根据苏组通〔2009〕21号《2009年江苏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南通市2009年计划选聘53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海安县75名,如皋市40名,如东县85名,通州市100名,海门市100名,启东市115名,开发区15名。一、选聘对象及条件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为: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④身体健康。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二、选聘程序(一)报名。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二)资格初审。严格按照选聘对象和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笔试。组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为2009年4月26日9∶00-11∶30。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四)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五)面试。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六)考察体检。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选。(七)公示录用。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南通党建网、南通人事考试网以及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等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县(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三)从2010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六)在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五、报名有关事项(一)报名时间及网址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0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2∶00;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3月31日9∶00-4月11日16∶00;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均在网上操作。 2、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名人员慎重考虑,在全省范围只能选择一个市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市。 4、报名人员报名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09年4月21日-25日。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市选聘办联系解决。(三)咨询电话及相关网址报名政策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