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财经大学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02浏览次数:356

各院(系、所)分团委: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十多年来,竞赛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吸引了数十万计的大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推动了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
    为积极响应上海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创新体系的构建,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投身科技创新活动的热情,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财经大学校内选拔赛。现将选拔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参赛资格: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作品: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作品内容: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第一,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第二,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第三,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第四,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第五,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作品审核: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二、时间安排
    1、2011年1月-2月,各院系为学生参赛事宜进行指导和咨询,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推荐参加校内选拔赛的作品。
    2、2011年3月15日前,各院系将《作品申报书》及推荐参赛作品(作品必须为打印稿)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本报送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秘书处设校团委。
    三、选拔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比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楼)
    联系人:李美俊
    联系电话:65904247

共青团上海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0年12月

附:作品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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