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财经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25浏览次数:628
各学院(所):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勇敢放飞青春梦,按照工作部署,决定举办“上海财经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
二、评奖安排: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
三、参选要求
1.我校全日制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2.参选人在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生态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4.已获得过各级各类表彰的,除往届 “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外,均可参加评选。
四、申报方式
1.由学院(所)推荐参选,每学院(所)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学院(所)学生人数的5‰。
2.报名材料要求:(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视频资料作为参选人事迹材料的一部分,以MP4视频格式录制,并以光盘形式提交,以2分钟以内为宜。
3.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院(所)党委(总支)核实,并加盖党委(总支)公章,纸质版于2016年1月4日前交至学生办公室101室。
五、评选方式
1.本次评选采用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另行通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表彰奖励。学校将对大学生年度人物获得者授予证书、奖杯。
3.宣传。学校将对获奖者通过校园网和公共微信平台等媒介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所)应积极部署、广泛动员、挖掘典型,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学院(所)范围内进行初选、推荐最佳人选参加“上海财经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学校将根据推荐情况和初评结果直接向上海市推荐参评“2015上海大学生年度人物”。
附件:上海财经大学2015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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