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4浏览次数:607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人才培养,鼓励更多有兴趣的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项目训练,继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后,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类训练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挑战杯”培育项目和“创青春”培育项目五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新训练项目主要包括创新性实验(结合专业特点,依托实验平台开展的专题研究活动)、实践创新(结合专业特点开展相关调研活动)、学术研究(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创新性理论及学术研究,并发表论文)。
2.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种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申报创业实践项目须实际投入创业3个月以上(以实际运营时间为准)。其中,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或已在各类产业园、科技园注册孵化,且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者符合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对象的项目,优先予以立项。
4.“挑战杯”培育项目是围绕“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和科技作品大赛开展的校内参赛作品培育和选拔计划。
“挑战杯”参赛作品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个类别。结合我校专业特点,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可涉及经济、管理、社会、法律、教育、哲学等领域;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可涉及数学、统计学、信息工程等领域。“挑战杯”培育项目施行分级立项,在申报立项时评定所属等级,并评估项目预算后确定资助费用额度,项目在培育过程中确有重大进展的,可申报提升等级,确定新的资助费用额度,同时将授予立项团队我校众创空间工位的预约使用权限,并提供系统性地辅导计划。自2016年起,我校参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和科技作品大赛的参赛团队将仅通过该培育项目选拔。申报详情及材料要求详见校团委于近期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度 “挑战杯”、“创青春”培育项目的通知》。
5.“创青春”培育项目是围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展的校内参赛作品培育和选拔计划。
“创青春”参赛作品应为内容完整,具有可行性的创业计划书或阐述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运营报告。申报项目可涉及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多个类别。“创青春”培育项目施行分级立项,在申报立项时评定所属等级,并评估项目预算后确定资助费用额度,项目在培育过程中确有重大进展的,可申报提升等级,确定新的资助费用额度,同时将授予立项团队我校众创空间工位的预约使用权限,并提供系统性地辅导计划。自2017年起,我校参与“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的在校生参赛团队将仅通过该培育项目选拔。申报详情及材料要求详见校团委于近期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度 “挑战杯”、“创青春”培育项目的通知》。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31日
2.申报流程:
①按照申报项目的类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挑战杯”培育项目、“创青春”培育项目)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并打印,一式三份。
②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经指导教师签写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至本学院项目联系人处(各学院项目联系人名单见附件7),逾期不予受理。
③“挑战杯”培育项目和“创青春”培育项目由团委统一管理,经指导教师签写意见后提交学生活动中心辅楼B103团委办公室。
3. 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对象:学生项目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和“创青春”培育项目申报对象主要为我校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创业实践项目四年级本科生也可参加。鼓励校内跨学院、跨学科、跨年级联合组队,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管理。
(2)项目人数: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为3~5人,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5人,“挑战杯”和“创青春”培育项目原则上3-8人。
(3)项目期限: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挑战杯”培育项目和“创青春”培育项目执行期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限为1~3年。
(4)项目指导老师:各项目组自行联系导师,导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知识和良好的指导创新创业项目的经验。
(5)其他:①每位同学每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我们将严格审查交叉申报现象,对于交叉申报多个项目的同学,我们将在评审后予以公示。②同一项目不可多处申报,同时已获得往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挑战杯”、“创青春”竞赛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③曾获得创新活动项目立项但中途放弃或尚未结项者,原则上不予再次申请。
有关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管理科解释。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5904919,E-mail: xsc@sufe.edu.cn.
附件1: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书(创新训练项目).doc
附件2: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书(创业训练项目).doc
附件3: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书(创业实践项目).doc
附件4: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书(挑战杯培育项目).docx
附件5: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申请书(创青春培育项目).doc
附件6:上海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联系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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