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报》|赵克锋:互联网金融慎防急放急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8浏览次数:360

赵克锋:互联网金融慎防急放急刹
来源:《社会科学报》2016.3.17国内新闻版面 作者:赵克锋

在3月5日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报告中两次提及互联网金融, 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提到,要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回顾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从星星之火迅速燎原,为大众创新、中小企业融资和大众投资等提供了极大便利,但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涉嫌非法融资、平台老板跑路等现象屡有发生,截至2015年12月国内共有1302家P2P平台“死亡”,668家老板跑路。部分P2P平台出现违法自建资金池,资金去向不明,借贷双方数据造假等情况,严重背离P2P以及互联网金融的本质,近期已经陆续在行业大洗牌中被清理。

其实,政府的口径已经从以往的“促进”改为近期的“规范”发展,从总理在“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中,第一点就提到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让更多的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演变成两会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创新的消费信贷产品,并强化具体监管。此次报告再次确认监管决心,已公布的具体监管思路与2015年下半年相关部委连续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一系列文件相若。

去年年底《网贷监管意见稿》发布后,各地开始陆续停止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各项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暂停P2P充值支付业务等出台。其中,资金存管是保障P2P出借人资金安全的核心措施。征求意见稿规定,P2P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今后第三方支付机构比如汇付天下、易宝支付等,不能再为P2P提供资金存管。所以,一些最大的利益获得者如幸存的知名平台纷纷表态期盼监管细则尽快落地,部分平台的银行存管系统已经自愿上线运营,部分省份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动行业自律、发起自律公约。

究竟什么才是最优的监管呢?具体措施可能还有待条件成熟才能落地,但监管框架是已经可以厘定的。总体来说,互联网金融会对整个金融系统有连锁反应,如果政策收得太紧,会让虚拟经济影响到实体经济,政府要多做研究,不能矫枉过正,慎防急放急刹。一般来说,不少经济学家会建议政府参与提供市场无法有效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如共用品)、避免垄断、避免连锁系统性风险的问题和行业引导,其中对垄断的监管和行业引导有较大争议,因为执行起来如何界定垄断有困难,行业引导也容易产生误判和引起寻租行为。

最后,风控的核心是解决信息不对称,设置激励相容的机制约束违规行为。政府要清晰认识到部分优秀P2P平台长远来说可以比传统银行风控能力更优越。而银行往往有比新的P2P平台更强大的背书,有很大的倾向保护既得利益,使民营平台难以竞争,改革要避免走回头路啊!

所以,笔者建议政策要合理引导两头走,银行的创新要往互联网金融靠拢,互联网金融要往银行的规范要求靠拢。
 

□赵克锋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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