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功爵制与秦统一六国
来源:《东方早报》2016年10月25日 寻古识今栏目 作者:李楠
在先秦史中,人们讨论最多的问题莫过于“为何只有秦国可以统一六国?”关于此问题的讨论,历史学家和政治史学家分别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给出了较为全面的回答。 多数历史学家认为,秦国之所以可以统一六国主要得益于以下几方面的成功。在政治方面,秦国实行法家思想主张比较彻底,率先建立起一套以郡县制度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为秦国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在经济方面,秦国也占据了相当的优势,不仅拥有关中富庶之地,而且又据有四川“天府之国”,而且注意农业生产发展,奖励耕战,兴修水利,这使秦国拥有足够的财力物力与天下群雄抗衡。在军事方面,奖励军功,与其他诸侯国相比,秦国军队更加骁勇善战,再加上秦国位于关中地区,占有险要之地,因此具备统一全国的军事优势。在外交政策上,秦国善于利用六国矛盾,比较灵活地运用远交近攻、合纵连横的外交政策。除以上几个方面外,秦始皇个人的领导才能也被认为是秦国之所以可以统一六国的关键。其不仅善于权谋,有效地统一全国政令,协调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且注意网罗人才,知人善用,最终在其统治时期内完成了对全国的统一。 尽管以上这些都是秦国统一六国的重要因素,但综合看来这些影响因素均与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商鞅变法时期实行的军功爵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商鞅变法时期军功爵制的实施,秦国不会在经济、军事、外交上取得较大发展,而仅仅依托地理优势秦国也是难以统一天下的。 秦国的军功爵制之所以重要,在于该制度的实施在等级森严的春秋战国时期,提供了一个使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可以通过军功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途径。在中国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转型的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都严格遵循着五等爵制度。所谓的五等爵制度如《礼记•王制》所记载,“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下士,凡五等。”从授予爵位的对象来看,授爵的对象主要是贵族,即授予周天子同姓的亲属以及异性的姻亲等。另外在爵位的继承关系上,主要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即所谓的“世卿世禄”。由此可以看到,在商鞅变法之前,各诸侯国实施的五等爵制度十分僵化,社会缺乏流动性,阻碍社会底层的优秀人才向上流动,进而使之难以获得发展的机会。而商鞅变法,恰恰顺应历史潮流,提出了自己的军功爵制的改革措施。 军功爵制客观来说并非秦国商鞅所原创,早在春秋时期军功爵制就已经开始建立,但还没有完善。而且在商鞅变法之前,魏国李悝、楚国吴起等的变法活动中已经包含相关内容。但军功爵制真正的完善与系统化的发展则得益于商鞅变法。商鞅变法时将魏国李悝变法成果带到秦国,按照“劳大者其禄厚,功多者其爵尊”的变法原则,在结合了秦国的实际情况后进行了系统的改良。 根据《商君书•境内》的相关记载,秦国军功爵制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如下:首先,在秦国的军功爵制授爵原则方面,商鞅明确规定是军功,即“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而且为了提高从事耕战人们的社会地位,商鞅坚决杜绝其他非农战而获得富贵的一切渠道。由此保证了秦国农战政策的执行,使全国拥有较强的战斗力,人人全力投入战争之中。其次,商鞅对授爵的内容及方法进行了更加系统的改良。一是重新制定了军功爵制的等级,爵位共设立二十等级。爵位等级的增加,为从事耕战的人们特别是士兵指明了奋斗的方向,进而更加努力参与到军事战争活动之中。二是修改了爵位的授予规则,使之超越了贵族阶层,并且明确爵位升降赏罚。爵位的授予不仅可以因为耕战获得,同样也可以因为罪责而剥夺。如在《商君书•境内》记载:“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一个典型的例子如秦国大将白起因为违反秦昭王让其攻打赵国邯郸的命令,而被剥削全部爵位。由此可见,军功爵制不仅有效地鼓励已获得爵位的人继续努力进而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而且也有效地制约了那些已经获得爵位的人,使之不能骄奢淫逸,而要继续为秦国的扩张统一战争而效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效的制度若想获得较好的经济政治效果,这也需要有较好且强有力的制度实施和执行。而秦国在推行其军功爵制时,恰恰有效地保障了该制度的执行。一方面,商鞅不仅在中央,而且在地方建立起专门机构和部门负责军功爵制度的实施。如设置太尉、主爵中尉、大鸿胪等主管中央军功爵工作,在地方则由县丞、县尉负责。另一方面,为了防止冒功和弄虚作假等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中所说的道德风险问题,商鞅对士兵的军功进行严格的考核。如果出现冒功和弄虚作假问题,不仅严肃处理当事者,而且要罢免相关官员,同时处理同伍的士兵。这些严格有效的制度安排,保障了军功爵制度的执行。进而使军功爵制不仅令秦国士兵作战热情高涨,甚至出现“民之见战,如饿狼之见肉”的局面,而且吸引了大量杰出人才来到秦国,如张仪、蔡泽、吕不韦、李斯、尉缭等。而这些恰恰是成为为秦孝公以后秦国壮大发展直至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基本保障。 总的看来,秦国之所以能统一六国,军功爵制度与之有着密切的联系。军功爵制本身适应了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仍,全民参战,以武力统一天下的历史潮流。而且更重要的是军功爵制提供了一个适应当时社会变革转型时期,社会底层优秀人才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阶梯,即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可以通过军功途径实现从社会底层向社会顶层流动的机会。而这种选择集合的扩大和激励机制的完善,结果必然选出最为优秀的人才为秦国统一争霸创造条件。而战国时期秦国的发展路径也同样为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当代中国给予了相应的启示,即如何通过有效的社会流动激励实现收入与社会地位的公平,进而为改革事业最终成功创造重要的条件。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