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香港《文汇报》5月23日A19版内地 记者:沈梦珊
沪自贸区分账核算细则出炉
自由贸易账户落地 金融机构均可开设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沈梦珊 上海报道)昨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央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张新介绍,根据细则,区内将建立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包括自贸区外的金融机构,在保留现有人民币和外汇账户基础上,自由开设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加上该两项细则的出台,央行支持自贸区的30条意见中,多项业务已基本成型。
据了解,两项细则分别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所谓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包括FTA居民自由贸易账户,FTN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FTI个人自由贸易账户等。
先本币后外币推进
《细则》提到,所有上海地区的金融机构可以建立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不限于自贸试验区内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保险等非银行机构也可以参照细则办理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是先做已经批准的项目,币种是先本币后外币。同时,各类区内主体和境外机构都可以开立自由贸易账户。
据悉,本外币资金按照统一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可以为企业开展跨境管理参与国际竞争提供便利。浦发银行自贸区分行行长王新浩表示,目前银行已经在技术层面上做好了准备,分账核算系统在仿真环境下进行了若干次测试,运行平稳。企业只需发出支付指令,银行就可以自动为其用人民币或兑换成需要的货币进行支付。
另外,张新提到,不能把自由贸易账户和投融资便利化完全划上等号。它的开设是为了投融资便利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开放提供了一个载体和工具。据介绍,在自由贸易账户中,对已经实现可兑换的业务,包括经常项目和直接投资相关的业务,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直接自由兑换,对于没有批准的业务,央行30条中涉及的各类资本账户可兑换的业务都不在现行的立即启动的自由贸易账户中。
央行30条最后「压轴」
自贸区自去年挂牌至今已近8个月,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自贸区内持牌金融机构已达54家,股权类企业246家,金融服务类207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包亚钧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它是落实央行30条举足轻重的关键内容,两项细则的出台,是落实央行30条的最后一场「压轴」,自由贸易账户的实施为下一步金改奠定了基础。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能满足企业一线的金融需求,服务实体经济。此次实施的细则具体设定了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账户之间的关系如何设定,自由贸易账户建立后,可向区外进行渗透,扩大资金使用率。
在风险监管方面,他认为该系统和境外账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体现了离岸自由,央行希望通过有限的资本开放来推动自贸区的发展。这样的有限开放在各方的预期之中,主要是为了规避短期跨境资金的大幅度进出。但又要有效切断境外和区内金融市场的风险向境内传导,因此,考虑若不够周全,容易造成区内外资金监管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