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3年09月17日 第1版 要闻 作者:常进雄
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我国将试点“以房养老”的消息一出,立即引发广泛关注。
“以房养老”的积极意义在于:有助于弥补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资金缺口,同时对于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放心保)公司业务都有好处。但是,解决老龄化以及养老资金短缺问题,绝不能寄希望于“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是指房屋产权人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在评估老人年龄、房价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固定养老金,房主仍可居住。在有些地方,“以房养老”则通过“租房置换”进行,即公司将原房出租,老人入住养老中心,租金用于抵扣老人所需费用,房屋产权不变更。
在这方面,即使国际上有成熟经验,“以房养老”也不是主要的养老模式。同时,国内还面临着一系列难以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如何对老年人预期寿命进行估计、如何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预期、如何确定合理利率、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都制约着全社会对“以房养老”的认同,也注定了“以房养老”模式只能在部分地区、部分人群中实施,不能成为我国养老发展的主要方向。
“以房养老”反映了我国养老体系的不完整。在笔者看来,要解决养老金短缺问题,还有其他更重要的选项。这些政策选择主要包括:
第一,反思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合理提高人口出生率。从长远来看,人口老龄化固然与老年人预期寿命延长有关。但另一方面,老龄化也与我国长期执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这一政策不但降低了人口出生率,加速了老龄化进程,也对我国经济的长期持续增长带来负面影响。要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延缓老龄化程度,需要适当提高人口出生率。
第二,弥补当前养老金缺口,正视养老金的历史欠账问题。我国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是由于制度转轨和制度设计所造成的。历史欠账无法逃避,凭借我国当前的财力和发展水平,这个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关键要看政府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决心。
第三,在完善公共养老金体系的同时,大力推进私人养老金发展。我国公共养老金定位于“低水平、广覆盖”,这就注定了我国公共养老金只能是“微薄的”。要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待遇,根据国际成熟经验,需要大力发展私人养老金。我国私人养老金多年来一直难以得到很大发展,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资本市场不成熟,私人养老金将来没有合理的回报;没有税收政策的支持,而税收政策不支持的原因在于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同时,行业收入差距过大,又涉及到垄断和企业的所有制问题。
此外,还有恰当时机提高退休年龄等措施。因此,总体上看,“以房养老”只是我国养老体系的补充,不是我国养老发展的主要方向。要解决养老金短缺问题,提高养老金待遇,还需要顶层设计和深层次的改革。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