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28浏览次数:1316

(2008年7月制定,2010年5月修订)
    为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质量,注重学生诚信,坚决惩治抄袭等不正之风,经济学院特拟定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定,以保障论文质量。其总体指导思想是:信息对称、提前着手、多管齐下、严格把关

    一、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所有符合条件教师应尽的教学服务。经济学院所有职称在讲师以上的教师均有责任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特殊情况下不能参 与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需要经学院领导或者教授委员会批准。指导教师的产生由教师和学生双向选择产生。指导老师的基本职责如下:
    1. 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明确告知学生论文写作不得抄袭,要遵守学术诚信原则,并向学生说明基本的写作规范。
    2. 指导学生拟订论文(设计)写作提纲和社会调查计划,审核学生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 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4. 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定期深入调查现场,进行具体指导。
    5. 审阅论文(设计)初稿,及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正稿。
    6. 对所指导的论文提出评分意见,并在规定截止日前及时通过网上论文管理系统审核学生论文提交给学院的终稿,如果遇到系统问题,及时将审核意见通过email或书面方式告知学院教学办指导老师有权对不符合质量的论文做出不同意答辩的决定
    7. 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论文写作过程管理
    为避免与学生实习、找工作等事项冲突,确保毕业论文完成质量。经济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将于第三学年下学期(第六学期)开始推进。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准备阶段
    (1)第二学年下学期(第四学期)结束时提醒学生要开始着手导师选择和论文写作。
    (2)第六学期第十周左右,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大会,下发具体工作文件(包括毕业论文工作流程的详细时间节点及撰写规范等);随即开始论文指导老师选择工作,论文导师由教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产生,一般在动员大会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2. 论文写作阶段
    (3)第七学期第八周左右,要求学生网上提交经导师同意的开题报告;
    (4)第八学期第一周,要求学生提交论文初稿,原则上导师在一周内给出修改意见;
    (5)第八学期第七周左右,学生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提交经导师同意其答辩的论文正式稿件。

    3. 论文审核与答辩阶段
    (6)第八学期四月上中旬,学院安排毕业论文诚信检查工作与双向匿名评审工作。
    (7)第八学期四月底至五月初,学院安排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开题报告、初稿、论文最终稿等,一旦超过时间节点就不能再提交,并被认定为论文不合格。
    以上时间节点具体参见当年的《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流程》。

    三、论文诚信管理
    为了倡导学术诚实,杜绝抄袭,经济学院将强化论文诚信管理。
    (一)诚信检查
    学生提交论文正式稿件后,学院将组织力量对论文进行诚信检查,毕业论文凡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一条的,将会被认定为“抄袭”
    1.连续抄袭字数标准:
未经标注地引用他人观点连续字数在200字以上的,认定为抄袭;
    2.论文重合率标准:未经标注地引用他人观点,将被计入“论文重合率”,论文正文部分重合率达到或超过20%的被认定为“抄袭”
    被认定为抄袭的论文为不合格论文,并根据规定做相应的处罚。
    论文正文部分重合率在10%-20%的,认定为“涉嫌抄袭”,被认定为“涉嫌抄袭”的论文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如果未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整改,或整改后的论文重合率在10%以上的,将被认定为论文不合格,并根据处罚规定做相应的处罚。

    (二) 网络监督
    自2009届毕业生开始,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都将在挂在学院网页上,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如果事后有人举报有抄袭,一经查实,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论文合格基本标准
    从学院角度看,一篇合格的本科毕业论文至少要符合以下规范。
    1.选题:同一指导老师的论文选题要有一定的差异,选题不要太相似,原则上要一人一题;
    2.要有文献回顾;
    3.对数据、文献要注明引文出处;
    4.论文不同部分有逻辑联系,论证合理;
    5.要有相关的经济理论或模型,论文可以是理论模型分析或模型扩展,也可以是在理论基础上的实证分析,或者是对国内外最新文献的综述和讨论。
    6.参考文献要规范,要求格式要统一,论文中没有引用的文献不要出现在参考文献中,引用到的就要列出来。

    五、答辩环节管理
    答辩是论文质量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具体由三个环节组成。
    1. 导师审批环节
    学生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导师有权力根据论文质量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论文参加答辩。
    2. 双向匿名评审环节
    学生提交论文经导师确认同意后,学院将安排两位老师评阅论文。论文评阅实行双向匿名。 只有当两名评阅人都认为可以参加答辩,才可以参加答辩;如果两人都否定,那么就认定为不合格;如果有一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那么学院将再安排一名评阅人,如再次安排的评阅人也持否定意见,则论文认定为不合格。
    3.论文答辩
    答辩小组为评定论文质量的权威机构。如果答辩小组给出论文不合格结论,则毕业论文被认定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一) 优秀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
    为鼓励学生完成优秀毕业论文,学院每年将评审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并分别给予相应导师和学生一定的奖励。

    (二)惩罚
    对毕业论文质量不过关,或毕业论文涉及抄袭行为的论文,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延期答辩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的学生,至少延期一年重新答辩,情节严重者将被直接取消重新答辩资格
    2.第一次诚信检查中被认定“涉嫌抄袭”的毕业论文,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或在整改后重合率仍然在10%以上的,至少延期一年重新答辩,情节严重者直接取消重新答辩资格
    3.因以下原因论文不合格者,学生至少延期半年重新答辩
    (1) 未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提交论文开题报告、初稿和终稿的;
    (2) 导师认定毕业论文质量不合格,不同意参加答辩的;
    (3) 双向匿名评审环节不通过的;
    (4) 答辩环节不通过的。

    (三)重新答辩程序
    1.申请
    延期半年重新答辩的学生于第九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向学院提出重新答辩申请;
    延期一年重新答辩的学生于第十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向学院提出重新答辩申请。
    2.审批
    重新答辩申请经学院本科教学主管领导批准后,正式进入答辩程序。
    3.重新答辩
    延期半年重新答辩的学生由学院安排诚信检查、论文评阅和重新答辩;
    延期一年重新答辩的学生进入答辩程序后,按当年应届毕业班论文答辩程序完成论文提交、诚信检查、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与应届毕业论文答辩一起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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