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经济学二年级分班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5浏览次数:1591

    一、本办法适用对象和分班专业
    1、经济学院经济学本科专业:指大口径专业招生进来的学生,不包括数量经济(中外合作)班,以及2012级及以后单独招生的数理经济班。
    2、从2011级开始执行。
    3、分班专业(方向):经济学基地班、数理经济、世界经济、劳动经济共四个专业方向。
    二、分班原则
    1、专业方向人数限制:60名。限制人数主要是考虑班级过大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不利于各个专业方向的均衡发展。
    2、志愿报名,在尊重志愿的前提下根据入校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录取。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自愿报名,在报名人数超过班级(即专业方向)的最高人数之后,按照入校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录取。
    3、经济学基地班要求必须进入经济学学院开办的数学-经济学暑期双专。
    4、2012级及以后,数理经济单独招生,从经济学大口径招进来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进入数理经济方向: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数学分析I、II、III》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

    三、分班程序
    1、分班时间。每年春季学期,3月中上旬组织分班。
    2、 动员组织。学院在3月中上旬召开分班动员会,进行分班动员。在动员会上学院负责教学的负责人介绍分班原则、程序和时间,并请各个经济学院各个专业负责人(一般是系主任)负责介绍各个专业方向的办学特色、专业优势、基本要求和就业情况。
    3、填报志愿。分班动员会之后,学生根据自己兴趣和专业要求填报志愿,一般可填报2个志愿,分班动员会之后2周内把专业志愿表提交给辅导员。不提交志愿或者不按期提交志愿的学生,视为服从学院安排。
    4、排序录取。根据分班原则进行录取,如果某个专业超过上限人数,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序录取。
    5、名单公布和上报。录取结束之后,把录取名单向学生进行公布,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经济学院
2012年4月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
邮编:200433
E-mail:wxb@mail.shufe.edu.cn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