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通知2009.6.1(重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6-02浏览次数:602
1.除提前结束的课程外,教师的课堂教学要坚持至17周结束。助教不得代替教师在正常的教学时间上课。18周开始后,老师要为学生答疑、辅导,直到进行考试。老师千万不能为学生圈题、划范围,要指导学生进行全面复习。
2.期末临近,请本学期担任本科课程的老师在第十七周前做好教师和助教评价表,空白的评价表请到611室领取,做评价表时请老师和助教回避,做好后由班长将评价表收齐后交到611曹娜宁老师处。
3.请本学期本科任课老师在考前做好命题出卷工作,每门课程需A、B卷,并于考试前十五天将纸质版交到曹娜宁老师处。尤其是统一命题的课程请各位教研室主
任尽快确定命题教师,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1、政治经济学2、政治经济学原理2和数学分析2课程试卷请在6月3日前提交纸质版(因课程考试时间集中,谢
谢配合)。
特别注意:
1)试卷第一页页眉上必须加上“诚实考试吾心不虚,公平竞争方显实力,考试失败尚有机会,考试舞弊前功尽弃。”本次试卷样张左侧有装订线,每大题前均有得分框,样张请在教务处主页下载或者见附件1。
2)试卷首页的总得分栏应与实际题目一一对应,如试卷共有三道大题,那总得分栏也应有三题。如果大题中的小题目也需要登到总得分栏,可以将总得分栏中设为“一(1)”“一(2)”“一(3)”等。
3)如果课程考试含有机考部分,也要在总得分栏中列为一题。
4)经济学院试卷命题规定见附件2。
5)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3。
如教师上交试卷跟样张不符,请退回重新调整。
谢谢您的积极配合!
附件1: 上海财经大学试卷样张
附件2: 经济学院试卷命题规定
附件3: 2008-2009-2期末考试安排
经济学院教学办
2009.6.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