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2-29浏览次数:482
经济学院2006级本科生
根据《经济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点规定:“本科论文(设计)因为未按期提交开题报告、论文初稿、论文正式稿件、抄袭或质量差被认定为不合格,按毕业论文未通过处理。”
按学院下发的《2006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应在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一周内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于2010年4月12日提交毕业论文终稿。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合理安排时间,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若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毕业论文不通过,最轻的处罚是延期半年答辩和毕业。
目前已发现有同学在开题报告撰写环节中有抄袭嫌疑,学院已对相关同学进行了书面警告,并责令该生定期整改。请同学们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务必恪守学术规范,坚决杜绝抄袭。学院将组织专人对毕业论文正式稿件进行诚信检查,一经认定抄袭,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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