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013-2学期奖励学分选课注意事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19浏览次数:468

    由于各专业各班级修读课程的数目、难易程度、授课教师等有差别,学校从2010-2011-2学期开始,奖励学分标准按照新的规则计算,具体如下:以行政 班为单位,根据学生上个学期所有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进行排序,排名前5%的同学获得4个奖励学分,排名5%-10%的同学获得2个奖励学分。有奖励学分的 学生可以从2月19日11点起至2月22日下午5点上网选课。奖励学分选课时可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或教务处公告栏查询最终课程信息汇总表,选课时请注意以 下事项:
    1.奖励学分可不选课,但过期作废。
    2.非中外合作班学生不能选中外合作班课程,非国会班学生不能选国会班相应专业课。
    3.如所选课程的课程代码与本人教学计划(可查询网上)中所要求的课程代码一致,则该课程可抵充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如所选课程非教学计划中要求的课程,则可作为任意选修课。
    4.选课时请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一旦选上不能退课,则不能改退选。
    5.任何最终进入课程表的课程,都将计算绩点。
    6.修读通过的课程,不允许第二次修读,否则第二次修读成绩无效。
    7.对奖励学分选课有疑问可至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咨询。

教务处
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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