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0浏览次数:515

各院(部):
    为确保我校的期初本科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按校历规定,2015级新生9月10日(周四)报到注册,2012级-2014级学生9月13日(周日)报到注册,各年级本科生9月14日(周一)开始上课。请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新生注册情况于9月16日(周三)9:00前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2012-2014级学生注册情况于9月18日(周五)前上报教务处。
    二、第三轮选课、奖励学分选课及课表核对
    选课时间:2015级新生选课9月12日14:00开始,详细安排已在上财门户通知;2012-2014级第三轮选课从9月13日(周日)上午9时开始,截止至9月20日(周日)17时。
    奖励学分选课:2012级学生有奖励学分的学生可于第三轮选课期间上网选课,奖励学分选课未按时选课者视为自动放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奖励学分选课通知及标准》请登陆上财门户查询。2013、2014级、2015级学生选课执行每学期30学分上限的《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调整方案》。
    课表核对:请各学院督促学生选课完毕核对课表,学生课表如再有修改,以系统实时为准。
    三、开学上课安排
    1.请各院(部)教务秘书认真核对涉及本学院的班级课表、教师教学任务书及本学期最终课程信息汇总一览表等教学信息。
    2.请各院(部)督促教师将本学期课程教学材料(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课件等)于第一周及时上传至BB系统。
    3.开学第一周上课、特别是9月14日第一天上课,请各院(部)通知到每位授课老师准时来校上课。
    4.请各院(部)组织人员,做好开学第一周的教学巡视工作。
    5.严格执行教学规章制度,上课第一周教师要向学生发布教学大纲,告知课外辅导答疑时间和地点,并做好考勤。
    6.各院(部)要检查和督促教材到位情况。上学期未及时上交本学期课程指定教材汇总表的院系,请在9月18日(周五)前补上。
    四、校内辅修(双专业)及跨校辅修
    校内辅修:2012-2014级校内辅修(双专业)课程将于9月14日(周一)晚开始上课,具体上课安排请查询“我的二专课表”。双专学费于9月16扣款,具体安排详见上财门户“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内辅修(双专业)缴费通知”。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有关学生,请学生按系统内通知,按时缴费、上课。
    跨校辅修:参加跨校辅修的同学均可直接登录上海市东北片普通高校教学协作网查询主办院校开学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kxxfx.shec.edu.cn
    五、外语课程申报
    请各院(部)在第一周做好本学期外语课程的申报工作。申请外语授课的“外语教学课程考核表"可至教务处主页下载。同时,请各院(部)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申报,具体步骤为“本科生教学项目—教学管理—双语课程—双语课程申请”。各院(部)务必于9月18日(周五)之前完成申报,并将各门课程考核表一式二份,收齐后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育衡楼C202室)。
    六、缓考、补考及重修
    缓、补考:本学期安排在9月15日(周二)-9月23日(周三)进行。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
    1).学生上课课程的开课院系为外院系(非经济学院)课程不及格先参加学校补考,补考不及格再进行重修。
    2).学生(第1-5学期)上课课程的开课院系为经济学院课程则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补考,可以在课程开课学期申请参加经济学院补考,详见经济学院关于课程补考的管理细则,补考不及格进行重修。
    请各院(部)通知学生于即日起即可登录上财门户查询缓、补考具体安排。请各院(部)于每门课程缓、补考结束后三日内将成绩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育衡楼C201室)。
    重修:补考不及格或其他原因需办理重修的2012级本科生可于9月28日(周一)、29日(周二)、9月30日(周三)下午13:30—15:00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育衡楼C202室)办理重修手续。2013、2014级学生实行新的学分制方案,需要重修的同学可在开学第一周直接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内选择重修课程。

教务处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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