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毕业班学生核查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2-21浏览次数:691
各位毕业班同学:
即日起请登录“教学管理系统”认真核查个人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
如果课程学分未修满,需要办理重修或者选课的同学请填写附件《毕业班学生重修(选课)申请表》;如本学期不能修满学分,需要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同学请填写附件《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不需要再填写《毕业班学生重修(选课)申请表》。请于3月8日下午16:00前将填写好的表格(本人、家长、辅导员签字)交到经济学院611办公室。
如果已修课程与培养计划有不一致的情况,请联系经济学院611办公室畅老师(65902117)。
事关同学们是否能够顺利毕业、获得学位,请大家务必重视,认真核查!
经济学院教学办
2017.2.20
附件:毕业班学生重修(选课)申请表.xls
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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