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学校和学院的支持和关怀下,当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精心打造“经世济国·政经前沿”系列学术品牌,依托系列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学术研讨、学术讲座、研究报告等多项重要学术工程,进一步开拓我院政治经济学学科发展新空间,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为中国经济学的理论体系、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建构贡献上财政治经济学学科的智慧和力量。

为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研究,探讨国家经济职能与经济活动规律的深层逻辑,5月29日,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系特邀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孟捷教授作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家经济职能与国家经济活动规律》的专题讲座。本次学术讲座由经济学院王琳副教授主持,政治经济学系全体研究生参加。

国家经济治理的基本职能

孟捷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社会主义国家作为公共产权和公共利益的总代表,其经济职能兼具一般性与特殊性。一般性职能涵盖提供公共品、克服市场失灵、调节收入分配等,这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存在共性。而特殊性职能则体现在贯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即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职能对其他一般性职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在分析国家经济职能分类时,他对比了不同经济学派的观点。他认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对国家职能的划分仅着眼于市场调节的局限性,忽视了生产关系的差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则更深刻地揭示了国家职能的阶级性与公共性的统一,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是特殊性与一般性的有机结合。
以提供公共品为例,新古典经济学从产品属性界定公共品,存在一定局限性。而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公共品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公共服务,还涉及集体生产条件,国家在提供公共品时兼具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双重身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公共品供给上持续发力,正是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具体体现。

国家经济活动的规律
讲座第二部分,孟捷教授系统剖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经济活动的规律。他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两类不同的经济规律:国家经济活动规律和资本运动规律。国家经济活动规律由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家协调及建构市场的规律共同组成。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以制度变迁为前提,通过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社会需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该规律表现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则转化为国家协调和建构市场的规律,强调国家在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宏观管理,以及对市场的创造和引领。
国家协调和建构市场的规律包含协调市场、建构市场和区域经济布局等维度。孟捷教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例,说明国家如何通过制度变迁和宏观调控,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

国家经济活动规律与
资本运动规律的关系
讲座第三部分,孟捷教授深入探讨了国家经济活动规律与资本运动规律的相互作用。他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规律体系包含国家经济行为规律和市场运行规律,体现了建构理性与自发演化的对立统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国家通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在战略性基础性部门发挥重要作用。国家经济活动规律要在价值规律的框架内运行,同时引导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实现资本运动规律与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协调统一。

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
孟捷教授总结,国家经济治理和国家经济活动规律造就了“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党的领导和基本经济制度为集体利益的形成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得国家能够凝聚力量实现重大目标。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社会主义国家能够真正立足于社会集体利益开展集体行动,避免了阶级矛盾对国家职能的制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不仅体现在经济领域,也在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我国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

讲座尾声,与会师生就国家经济职能的边界、政府与市场关系等热点问题与孟捷教授展开热烈讨论。王琳副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孟捷教授以“理论深度与实践厚度”相结合的研究范式,为师生提供了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新分析视角和思路。未来,学院将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主题系列活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能力和自觉实践意识的经济学人才,为新时代构建中国自主经济学知识体系贡献上财智慧。

供稿|王怡(学)
供图|胡淼(学)
编辑|杜雨晴
审核|冒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