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上财研〔2002〕12号)和《<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修订稿)(试行)》(上财研〔2009〕16号),经2009年12月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组会议审定,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我院张德远教授自2010年1月18日起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经本人申请,各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上报,并经研究生部审核认定,我院教师周德威、张蓓、朱东明、李玲芳、李哲、杨有智、张敏、齐新宇自2010年1月起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此外,经学院审定,同意周德威、张蓓、朱东明、李玲芳、李哲、杨有智、张敏自2010年1月18日起具有在我校“经济学创新平台”内指导“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岗位任职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