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多位教师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2-24浏览次数:456

根据《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上财研〔200212号)和《<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修订稿)(试行)》(上财研〔200916号),经20091218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组会议审定,并经校内公示无异议,我院张德远教授自2010118日起具有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经本人申请,各院、系、所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上报,并经研究生部审核认定,我院教师周德威、张蓓、朱东明、李玲芳、李哲、杨有智、张敏、齐新宇自20101月起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

此外,经学院审定,同意周德威、张蓓、朱东明、李玲芳、李哲、杨有智、张敏自2010118日起具有在我校“经济学创新平台”内指导“硕博连读”博士生的岗位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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