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于2000年4月正式组建,前身最早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国立上海商学院设立的经济研究室。新中国成立后在此任教的著名经济学家包括孙冶方、姚耐、孙怀仁、吴承禧、杨荫溥、王惟中、雍文远、胡寄窗、宋承先、陈荣法、张淑智、裘逸娟、黄树颜、张尧庭、谈敏、程恩富、田国强等一大批教学名师。学院以建成世界一流经济学重镇为愿景目标,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高起点的体制内经济学教育科研改革。目前,经济学院已形成一整套反映中国实际、凸显上财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教学科研体系和雄厚的师资队伍,始终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基础、深厚文化素养、开放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打造国内顶尖、世界一流的有影响力的经济学院。现任院长为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数量经济学会副会长周亚虹常任教授。
目前,经济学院下设政治经济学系、经济史学系、宏观经济学系、微观经济学系、计量经济学系、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系、劳动经济学系,拥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流动站,设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7个硕士和博士学术型专业点和金融专业硕士(金融计量、大数据金融、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向),以及涵盖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班、经济学拔尖班、数量经济班、劳动经济学、世界经济学等专业方向的经济学本科专业。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迄今,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七千余名经济匡时之才。经院学子的身影活跃于国内外政界、商界和学界,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上海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科立足中国经济实践、聚焦国际学科前沿,积极助推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经济学话语体系构建,在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上海市高峰学科等建设中起到先行先试作用。本学科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努力冲击世界一流,取得显著成效,拔尖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经济学研究力排名继续前进,师资队伍层次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国家战略能力明显增强,国际学术交流网络不断健全。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上海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学科成功跨越两个台阶。
2024 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中,经济学与商学在国内高校位列第7;2025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全球排名第82名。

本学院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计划”等专项外,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1.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CET-6≥430或IELTS≥6.0或TOEFL≥90,或在国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外文专业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当水平
3.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1)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和经济史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类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②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他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并通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以及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
(2)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专业核心课程成绩须达到如下要求:
①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80分)
②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或数理统计学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③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他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0(或80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0分
4.有较大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多;主持多项科研课题;或具有其他能够证明其专业能力和培养潜力的证书),经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要求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前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sufe.edu.cn/ks/)在线申请。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综合考核,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研究生学历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硕士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上传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4)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5)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6)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扫描件,不超过3件
(7)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8)近五年内参加CET-6、IELTS、TOEFL考试的成绩证明扫描件,或其他可证明外语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25年12月15日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1)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两位经济学相关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3)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
邮寄地址(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普通件):
周老师,上海市杨浦区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615室
联系电话:021-65903224
注明“申请考核”制招生
3.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不退还。网报上传材料和纸质递交材料不全的,将不予受理。如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1.时间:2025年12月中下旬
2.学院专家组成资格审核组(不少于5人),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3.2025年12月中下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考核,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1.时间:2026年1月上中旬
2.由学院专家根据经济学一级学科组成综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基本学业水平(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3.健康状态申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栏目,我校医疗健康服务中心将对考生申报内容统一进行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最终考核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报研究生院批准后录取。
1.被录取的学生除可获得学校发放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外,符合《经济学院硕博连读/博士项目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学院助教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学生,还可申请经济学院的助教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相加为每月2000元。
2.本方案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如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与教育部、上海市教委、上海财经大学等主管部门当年下发文件政策不一致的,以当年文件政策为准。
电话:021-65903224 周老师
网站:https://econ.sufe.edu.cn/
供稿|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编辑|杜雨晴
审核|冒佩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