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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报》| 金煜: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局需政策协调支持

时间:2018-08-20

来源:《社会科学报》20188201620期第4 作者:金煜

 

数字化时代,小微企业以其提供的个性化服务,既能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也为大中型企业提供有力的后勤支持。当前,他们更是践行创新和创造就业的中坚力量。由于自身的特征,小微企业在外部融资方面往往大量依靠银行贷款。但银行方面,由于缺乏充足的信息,对于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普遍缺乏激励。这就造成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

正是考虑到小微企业对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为了破除这种融资困局,2018625日,由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意见》以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和财税政策激励为核心,再配合加强对贷款成本和贷款投放的监管考核,健全普惠金融,提高服务的功能,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的政策组合,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为什么需要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共同支招?为什么需要连续释放23条红利?简单来说,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局是一个综合性的经济难题,即使在数字化革命风起云涌的时代,如果没有政策的协调支持,这个难题也是无解。

如果认真地观察金融业的发展,我们会发现,以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网络为核心的数字技术使得金融产品的交易变得更加便捷,却造成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多地依赖于标准化的、方便存储的硬信息。但是,提供普惠及小微企业的贷款,金融机构真正需要的是那些内容上并不标准化的、时刻在变化着的软信息。为提供支持生产性企业的贷款,金融机构需要收集包括企业所在的行业背景、市场需求信息,也需要收集企业家的能力、信用等信息。越是个体的、独特的信息,越是需要金融机构直接与企业家进行互动和交流。对这类信息的处理并非简单的数字化可以解决,所以成本也就越高。

许多人可能会问,难道市场不能解决这样的成本问题吗?现代经济学的研究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无论是信号发送机制,还是信息甄别机制,都只能部分地降低成本。所以,在支持生产性企业的问题上,金融机构就会发现不同的贷款成本有显著的差异。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是上规模的房地产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和地面建筑作为抵押;另一个是由几个科研人员初创的研发企业,产品还没有最后定型,市场前景也不明朗。那么,银行会向哪个企业提供贷款呢?答案恰如当前中国的经济状况所显示的。此外,金融创新如资产证券化让提供给前者的贷款可以被设计成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并提供给其他的投资者,金融机构则可以控制自身的风险。

对于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以上这样的短期中看似有利可图的金融资源配置却不一定是长期中动态最优的选择。回想1990年代初,如果当时没有如华为、联想等那些初创的小微企业,我们怎么能够想象会有现在中国在信息行业的高速发展呢?同样,反思当前的企业(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和居民杠杆率上升问题,这对中国的长期经济发展到底是福是祸呢?说到底,我们现在所提的金融要“脱虚向实”,关键是金融资源的配置要建立在对长期的经济发展正确的判断之上。在数字革命到来的风云时代,这样的判断尤其不容易。

纵观工业革命以来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新兴产业的崛起正是从小变大、由弱变强的过程。而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局对中国经济发展更是意义重大。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种种问题,比如生产性投资不足,再如原来居高不下的居民预防性储蓄虽然下降了,却转为投入到房地产等部门,导致资产价格过快上升,实体企业的发展却相对落后等,都与此问题的解决相关。此时,央行等五部门的联合政策支持来得恰是时候。

不可否认,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是有风险的。在经济的发展中,一定会有大量这类企业跌宕起伏。但是,各国的经验告诉我们,总是有那么一些弄潮儿会成功地创造新的产品和服务,确立新的行业规则。所以,总体的贷款风险是可控的,对这样的企业部门增加杠杆的效应是良性的。政策制定者所要做的就是为这些弄潮儿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普惠金融的角度讲,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是关键,无论是直接的贷款价格、税收优惠,还是简单地提高服务质量、减少贷款获得环节等。同时,从金融科技创新角度看,金融机构也不仅仅要提供新的金融投资产品,更重要的是增加对软信息收集的创新投入。只有对金融机构进行政策督促和引导,才能让他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系主任 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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